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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悯之无语了片刻。
“那么忙?洗个澡换件衣服能用多久。”
“这不是快年终了嘛!是更忙些。而且老板也懒得折腾。像我们这种人,闲下来的时间都拿来睡觉了,别的什么都不想做。”
老板已经算是不错了,像他们这种单身狗,一周不洗澡都不在话下。
悯之上楼就看见他已经在办公室坐着了,衣服没换,头发洗了,还湿着,脸大概也洗了,有点儿湿。胡子今天大约没刮,或者没刮干净,微微泛着青,倒显得有点儿硬朗。
眼眶很红,大概是熬夜熬得。
悯之想起宁宁每次上二哥哥的课都要先洗个头,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她在边儿上的沙发上坐着,把课本掏出来摆在桌子上,看了他一眼,“我就在这边,不打扰你,你忙你的。”
宋易点了点头,“外面茶水间有饮料还有茶点,你要是饿了自己去拿。”
“嗯。”
宋易特别喜欢抱她,亲她,任何机会都不放过,没有机会也要创造机会,脸皮厚得惊天地泣鬼神,今天倒是很老实。
大概是觉得自己不太体面。
这么看来,脸皮还是有救的
悯之复习完躺在沙发上还睡了一会儿,醒过来他还对着电脑不知道在做什么,身上有条毛毯,他桌子上摆着三台电脑,全开着,悯之凑过去看了眼,看不懂。
“我回学校了,你记得……好好吃饭啊。”悯之戳了戳他,“我叫了外卖过来,我就不陪你吃了,宁宁说做了饭,等我回去吃。”
宋易起身,“我送你。”
悯之又把他按下来,“不用,我叫了车,应该快到楼下了,你忙你的。我明天再来看你。”
他没强求,“到学校给我打个电话。”
“嗯。”
悯之中途拐了趟商场,直奔男装区,从里到外挑了一套,凭记忆要了xl的尺码,他看起来挺瘦的,不过抱起来肌肉很结实,还有胸肌和腹肌,个子也高。
悯之提着袋子回学校,在校门口还碰见唐佳文,她明年夏天就要毕业了,听说平模兼职做得不错,以后可能要往专业模特上走。
长得漂亮的确是一种优势,不过悯之觉得她可能不太适合,她骨架偏小,做做平模还可以,走大秀场撑不起来。
唐佳文看见悯之手里的男装衣袋,好不容易平复的心情,又翻滚了起来。
嫉妒使她面目狰狞,她别过头,快步走了。
悯之觉得自己好像确实有点儿刺眼了,但是这也没办法,感情的事,从来没有两全其美的不是。
第二天悯之把衣服给他带去了,“留着备用吧!你要是哪天回不去,就换了衣服让人带去干洗,或者给我,我帮你拿去洗衣店。”
宋易翻着看了眼,勾着唇笑,“差条内裤,就齐全了。”
悯之踹了他一脚,“你这人真讨厌。”
“你确定是讨人厌?”
悯之又踹了他一脚。
*
不知不觉就到过年了,周乔说宋易很多年都没过过年了,印象里,如果没有事做,他就窝在家里睡觉,顶多出门去逛个超市囤点儿粮。
对于没有家人的他来说,过年不喾于一种折磨。
悯之家里就比较热闹了,早好几天就在准备年货,照旧是回外公外婆家里过年,舅舅舅妈表姐一家,还有悯之一家五口,悯之奶奶一个人住,她喜欢到处旅居,今年却恰好在家里,应该也会过来外公外婆家一起过年。
这么一算,一家十一口呢!幸好换了所大房子,不然住都没地儿住,就这样房间也有些紧张。
外公外婆一间,舅舅舅妈一间,两个哥哥一间,悯之和表姐一间,还有奶奶一间。
如果将来表姐谈恋爱了,或者两个哥哥谈恋爱了,要么是悯之把宋易带回去了,可能要打地铺了。
呐,说不定舅舅一气之下买个大别墅呢!他那奢侈的资本家本性,也说不定。
悯之想到宋易,就觉得不太心安,虽然大哥哥二哥哥现在都不太反对,表姐自始至终都持中立态度,还有爸爸妈妈和舅舅舅妈呢,不知道对宋易感觉怎么样。
她在想要不要带宋易回家里坐坐?但好像有点儿太早了。
愁人。
她是真的很想带他回家里过年,一想到春节那么热闹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窝在家里长蘑菇,就觉得很心疼。
悯之好几天都心事重重的。
她先是和妈妈试探地问了下,“妈妈,我有一个朋友,他家里都没有人了,很可怜的,你觉得我带他回我们家过年怎么样?”
“当然可以,不过你确定人家不会觉得不自在吗?”
“也是哦。”
她又去问宋易,问他过年准备怎么过,他很简约地给了两个字,“补觉。”
悯之鼓了好几次气,还是觉得让他去家里过年太唐突了,而且莫名有一种两个人会被全员审判的直觉,太可怕了。
但是悯之没想到的是,大哥哥把自己助理带回来了,二哥哥把宁宁带回来了,思思表姐带回来一个外国友人,连奶奶都带了一个忘年交阿姨回来,家里肯定是住不下的,舅舅在岛上包了一个温泉度假村。
临走的时候,悯之突然挺直了腰板,“我……我也想带个人。”
所有人扭头看着她,她又有点儿怂,“就……一个朋友。”
大哥哥蹙了蹙眉,二哥哥眯了眯眼,思思表姐挑了挑眉,猜到是谁的宁宁偷偷冲悯之伸了个大拇指。
悯之看了看大哥哥身边的助理,看了看宁宁,看了看奶奶的忘年交阿姨,还有思思表姐的外国友人,又挺直了腰板,“多个人热闹!”
提前适应一下家族文化……也挺好的。
妈妈揉了揉她的脑壳子,“带就带来嘛!干嘛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
有……有吗?
悯之问宋易愿不愿意来跟他们过年的时候,宋易忽然笑了,“你确定?这么早让我见家长吗?”
“就是……一起玩,我们家人挺多的,我哥哥们还有表姐都带了朋友,很多人,你要是不想来就算了。”悯之舔了舔嘴唇,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怪难为情的。
宋易只应了声,“好。”
第23章 谈恋爱吧一
嗯, 最后罗御宁也来了。
乔茵也来了。
唐佳文也来了。
史诗级的历史大会晤。
悯之大致梳理了一下。
大哥哥带他那个助理回来据说——据说哦——是没有什么私情的,他的助理和家里关系不好,这次因为弟弟彻底闹翻了,助理回不去家,窝在公司里, 被大哥哥不小心发现, 他就把人捡回来了, 大哥哥这个人就是面冷心热,一个跟了他这么多年的经纪人兼助理,义气还是有的。
助理性格内敛, 话不多, 但是很能干,做菜很不错, 一直在厨房帮外婆,虽然来者是客,为了让她不那么不自在, 外婆也就没把她当外人, 相处还不错。
二哥哥之所以带宁宁回来,完全是歪打正着, 宁宁的奶奶和悯之的外婆年轻的时候在一家乐团担任大提琴手,是好朋友,但是已经很多年不见面了, 这次正好年关回国, 因为移居国外, 家里没什么亲人了,就想见见老朋友,选来选去,打算在悯之外婆家过年,宁宁本来是要去意大利见爸妈的,这下被指派在国内照顾老太太,那天外婆派二哥哥去接好友的孙女。
……没想到是宁宁。
世界可真小。
至于思思表姐的外国友人汤姆森,虽然是男性,但和表姐丁点暧昧都没有,真的单纯的朋友,还是吃友,表姐去国外的时候不习惯那边的饮食,中餐又做得不怎么样,汤姆森小哥哥是个中国控,搜罗各种中国美食餐厅,两个人口味相近,经常一起吃饭,汤姆森小哥的审美还是偏西方的,喜欢大眼睛高鼻梁的小姐姐,这次来中国,纯粹就是吃而已。
罗御宁最近心情很不好,非常不好,他单亲,母亲是很独立很另类的性格,也不太和亲戚联系,是个自由摄影家,常年在外面跑,为了摄影可以燃烧生命的那种存在,她没有过年的习惯,也没有必须要见儿子的念头,现在在法国一个小村庄。他自己无处排遣情绪,最近和大哥哥关系不错,就厚着脸皮求收留了。况且他作为娱乐圈后辈,当然也想见见陆季行本人了,这可是个绝佳的机会。
乔茵家里从政,每年为了躲避各种花式送礼,总是早早就躲去度假,乔茵是不耐烦跟着爸妈来回跑的,她去年就毕业了,在一家媒体做记者,她自己形容活得像狗一样,失恋了正好给她发泄的机会,怒而辞职了,不过可惜生活没那么多诗和远方,辞职也不一定就是勇气可嘉。她实在是傻的可怜,毕竟已经好几个个月没找到工作了,更不想回家了。这次跟着唐佳文做兼职,没钱房子都退了,蹭在她宿舍里住着。
至于唐佳文,那完全就是意外中的意外,她家里经济条件不太好,家庭亲情关系也稀薄,寒暑假都不太回去,都是在外面做兼职赚钱,她是医学院的学生,就找了个在医院大厅做导引的兼职,就是负责给患者领路,告诉对方去哪里排队之类的工作,正好在尤嘉的医院。因为说错话害患者多跑了一趟,结果被举报,然后被上头给骂了,直接不给二次机会地开除了,一个人蹲在大厅哭,悯之的妈妈下班路过大厅认出来是医院新来的兼职生,就问了她一句。
手里没什么钱了,不想回家,爸妈做生意,也不太管她,看见她在家里闲着又该埋怨她无所事事,本来指望做兼职挣些钱留着开学用的,现在一时还不知道该怎么办。
现在还在学校住,房子还没找好,宿舍楼马上要封闭了,兼职也吹了,狼狈得很。关键是朋友也狼狈,两个人临近年关处在这种处境之中,像茫茫暴雪中无处藏身的两匹饿狼,着实凄凉。
尤嘉知道两个人和悯之一个学校,就问她要不要带朋友去家里吃年夜饭,然后过完年再去找兼职。
唐佳文本来拒绝的,尤嘉就说家里阿姨回家过年了,家里养了好几只猫,过年可能不太能照顾,问她愿不愿意去她家里做兼职,帮忙打扫一下卫生,喂喂猫就好了。当然,尤嘉这纯属生活太滋润导致的爱心泛滥。
然后唐佳文就带着乔茵跟着尤嘉回来了,她这境况,也着实没得挑的,尤嘉毕竟是半个公众人物,也没必要骗她们。
而宋易,是被悯之拉来的,她也考虑过会被大哥哥二哥哥唾弃,但给爸妈打她小报告总不至于。他们家挺好客的,这次这么多人,爸妈应该也不会注意到他吧!
然后这场历史性的会晤,就这么发生了。
*
度假村在郊外,挨着乡下。
年三十前一天大家开车过去的。
舅舅把自己的房车贡献了出来,爸爸和大哥哥的保姆车也拉了出来,二哥哥开自己的车,悯之说要坐朋友的车一起去。
她先打车去了宋易那里,他已经收拾好了行李箱,在往车上搬东西——他新买的车,一辆平价越野,以他的厚脸皮开着它去面见总统都不带脸红的,这次见悯之父母,倒有点儿怯,家境着实悬殊啊!
悯之扒着后备箱看了会儿,发现他带了很多礼物。
连猫都有礼物。
悯之咦了声,早知道就不说家里把猫也带去度假村了。
虽然可能有点儿奇怪,但过年带礼物也不过分,悯之也就没说什么。
“你就当玩好了,度假村那边挺大的,酒店是我舅舅投资的产业,提前好多天清场了。这次去了很多朋友,大家互相也都不是很熟悉,住的肯定是分开的,除了年夜饭吃饭都不一定每一餐都在一起。所以不要有压力。”悯之拍拍他的肩膀,“你就当陪我啦?”
她站在车旁边,穿一身毛绒绒的粉色斗篷外套,混搭了顶女巫帽子,围巾绕着脖子两圈,只露出两只眼睛,黑漆漆的,泛着润湿的光泽,亮得晃人眼。
她好像能把什么风格的衣服都穿得可爱,混搭看脸的定律也发挥了十乘十,但她刻意穿得可爱的时候,总是显得过分可爱了点儿。
这让他有一种自己要带女儿去郊游的错觉。
“嗯,我知道了。”
宋易揉了揉她的脸,把穿得厚厚的小胖子抱起来搁在台阶上,目光平视她,缓缓笑了,“你去听音乐会的第二天,那晚我彻夜失眠,我一闭上眼就是你和罗御宁一起去吃晚饭的画面,我就想,我到底为了什么。我承认,我很不成熟,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压根儿没考虑或者没认真考虑过未来,交往、结婚,都只是一个单词,我可以随意说出口,因为我就是这么个混蛋,凭直觉做事。越交往我越发现,我是真的在乎你,喜欢你这个人,喜欢得要命。你太美好了,所以我自惭形秽,不愿意承认我配不上你,但我真的,不想让你失望。我虚长你几岁,在你面前,却好像一个任性的想要得到认可所以不断浮夸表演的小孩。还好,最后你没有不要我。我很开心,也真的,很想娶你。”
还下着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