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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后,林琳最初的反应:好一只绿茶,好一场营销。
只是,这些事都有点眼熟!想起自己自从立志要做一个好公民后,发现世界和平!没什么好做的后,也就做了一些普通小事。但似乎地点时间都和原媛说的对上了,
所以难道我是一只绿茶?!!
或许是林琳面部表情太过惊悚,原媛有些怯怯“那个,电视上的照片的侧脸和背影跟你有点像,”一说起自己的判断,原媛又自信了起来“肯定是你,我认人可有一手了!”
在这一刻,林琳突然记起未来有个很有名的娱记貌似就叫原媛,只是变化着实有点大~
于是林琳默默点点头“我只是顺手....”
验证了自己想法的原媛满意的回到了座位,就说自己不可能看错人的~,不过校花确实很平易近人呢~
只余林琳风中凌乱,什么时候连这点事儿都能上电视了,而且本人居然不知道?!
不过幸好貌似只有原媛发现了,哦,并不是!!还有时刻关注自己的好友们~
惊喜的一天尚未结束。
没想到放学回家还有更大的惊喜等着她!
一进家门,林纾的脸上生生给看出了过年的喜庆!
林琳赶紧说“妈,是不是咱们生意好了?!”
林纾话卡在喉头就差吐出来,却生生又憋回去了,“你怎么知道!我女儿真聪明!”然后连鞋都忘了让林琳脱,就赶紧带着林琳来到了电脑前。
博客关注激增不说,最重要的是!淘宝新增了16个订单,要知道林琳的定价可不低!完全配得上纯手工制品,量身定做的身价。
其实更多的是考虑到林纾一次只能做一件,身后没有工厂进行批量制作,只能走精品路线
要知道当初刚定价时,林纾可真是吓了一跳!在她的眼里,这妥妥是抢钱的节奏啊!
但林琳明白,林纾的手艺,值这个价!有时就有这样的人,对某样事物的天赋与生俱来!
造成这一切的结果除去林纾的手艺外,更多的大概归功于梅梅的帖。
梅梅作为论坛老客,资深宅女,当初的宣传帖就吸引了一批人气,之后的跟踪贴更是点了把火,之后的继续更新简直是火上浇油!
不可否认,梅梅“牺牲”颇大,混迹网上,梅梅从不露脸,虽然签名就是“我是胖子,我自豪!”但事实她并没有那么坦然。
然而这次梅梅却po上了自己的照片,不可否认,论坛红人梅梅美美的真容还是吸引了不少人关注的。
初时梅梅po出的生活照就是一个普通的宅女,甚至在微微躲避镜头!不说邋遢,但也只是干净!
之后的照片却恍若两人,精致的淡妆,明亮羞涩的眼神,即使是胖姑娘,也绝对是美美的胖姑娘。
几乎没人怀疑梅梅是个托!因为她明确的表示她就是为店家打广告的o(╯□╰)o
于是大家接受了这个广告!
也因此新增的这批客人至关重要!因为依旧有大批的人再观望。
林琳默了半晌,问道“妈妈,一般你一件衣服几天可以完成啊?”
“哪要几天,也就几个小时吧。”林纾的速度在就在少年时期练出来了,后来手生了些,但最近又练了回来。
于是林琳在网店和博客又更新了一些文字“为了保证质量,让客人满意,按照下单顺序,二天一件,依次处理”
林纾先是肉疼了一下,但物以稀为贵的道理还是懂的。“可是为什么要两天?”
“妈妈,你还年轻,你有天赋!”这事儿林琳已经想了很久了,这也是为什么她一心一意让她开网店而不是做实业的原因。
要知道,就连做煎饼的都能月收入过万。
可是做实业意味着要花大量的时间“妈妈,这样你就又有了收入,又可以上夜校,继续学习了”想了想,又加了句“学你喜欢的!”
钱,真的够用就好,林琳有自信将来可以挣,挣很多!
她想要的就只有实现妈妈的愿望,她知道,林纾想要学习!想了很多年,做梦都想!可是没有绝对的保证,林纾绝对不会选择学习!
学习?学自己想学的?林纾被这个想法烧的心火热火热的。
想起每做一件衣服可以挣到的,或许真的可以去——学习?!!!
只是我喜欢的是什么呢?林纾真的不知道,她贫乏的生命里除了林琳,就只有做衣服可以让她有愉悦感,如今这更是她的经济来源!
她想要女儿穿的永远是美美的!
“我想学做衣服,最更好看的衣服”林纾的眼里满满都是温柔“让我的女儿每天都漂漂亮亮的”
林琳笑了“只要我们好好做网店,一定可以的”
对,一定可以的!
☆、第十五章
接下来的一切顺利的不可思议,凭借着良好的手艺,扎实的功底,当然外加林琳不经意的一些小创意,林纾的网店很快的红火起来,大量的订单让人笑开了花,关注人数也与日俱增。
再挣回原有存款后,林纾更是报了夜校系统的开始学习了服装设计,夜校人不少,老师虽然只是负责上课,但无疑水平不错,一直以来实践派林纾如饥似渴的吸取着知识。
而林琳在又一次的月考中成功的进入了年级前五十!班级前十,这是里程碑式进步,意味着林琳正式进入了一中强力竞争者的地位!
而卢心怡,舒茂也取得了进步,虽不如林琳那么迅猛,但也是值得人们注目。
至于薛瑶,继续卫冕自己冠军的宝座。
对了,陆班主任之后也有找过林琳谈话,大意是有那么几份试卷,是专属于一中竞争者的加强版试题,无疑林琳的潜力足以让她获得更好的资源,只是却只字未提薛妈妈的要求。
后来才知道,陆老师就这件事去家访了,大意就是在老师的眼中,她们都是好孩子,值得好好地对待,本来以为会耗费一些时间去说服,没想到话头一提,薛妈妈就果断附和了,想来薛瑶的潜移默化有着重要作用。
日子就这么充实又饱满的向前走着,林琳从来没有这么快活,这么充满希望,让她觉得活着是这么完美的一件事。
她能明显的感觉到自己潜力在提升,即使上天给了天赋,若没有相应的努力,只会渐渐的泯然众人。
而规律的生活作息,更是让林琳的身体进入了再一次的发育期,照这个趋势,妥妥165以上不解释啊。
每天的晨练,更是大大塑造了她的形体,□□不是梦想。
以前林琳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手机控,现在才发现原来真的若是有充实的生活,手机之类的大概真的只是调剂。
又一天的清晨,方秦继续跟在林琳身后,看着她的背影,再三给自己打气,希望自己可以争气点,打个招呼。
但是所有的好心态,好素质都仿佛丧失了作用,此时的方秦就如同之前的数十天那样,依旧只是在心里跟不远处的姑娘打个几千声招呼。
自从在步行街一见钟情,少年一直在关注着林琳,速来聪颖的脑袋,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方案跟心目中的女神开口说第一句话。
直到在电视上看见女神模糊的背影,方秦才恍然意识到原来林琳就是那个挂在外公口中的漂亮的,坚持的小姑娘!
突然诡异的自豪感汹涌而来,我看上的姑娘就是这么招人喜欢!
于是懒散的不愿意多爬几层楼的方秦,成了天天一大清早去街心公园报道的晨练小男孩。
然而这个决定除了让他更加了解林琳,更加钟情于她,并没有什么任何用处,甚至因为越来越喜欢的感情,让他更加的羞怯,总觉得再这么下去,都不敢出现在女神面前了o(╯□╰)o
方秦在心里设想了所有的搭讪的方式,浪漫的,狂野的,帅气的,他想要一个美美的开始。
你说步行街偶遇?那只是个意外,脸都没露好嘛?!
只是都逃不过一个词叫做意外。
直到后来的后来,方秦都不明白,好好地街心公园,郁郁葱葱,完全没有必要再移植别的树啊,可是那一天,偏偏就碰上了,而且是挖好的树坑。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方秦觉得自己之前踩了近一个月的点,是时候开始自己的搭讪大计,于是穿上帅气的运动服,精心收拾了下自己的板寸,好好地刷牙洗脸。
到了街心公园,正赶上林琳拉伸,陶醉了一下,就摆好姿势,准备来个高难度的动作,然后就sayhai,设想很顺利,实行的时候却出现了意外。
当他一脚踩空进坑时,无比后悔之前为了吸引林琳注意,大喊的一声“喝!”然后掉下坑时,看到了林琳惊愕的脸,还是很美啊!
如果自己是全身在地面上就更好了。
可是当林琳赶来搀扶他时,一直到走进校医室,林琳离开,刘青青赶来,方秦都如坠梦中,发展太快啊,本来只是想着搭个话,现在直接就肢体接触了!
此时的方秦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是被当成痴汉对待了。
确实,林琳也不是傻的,任谁被天天看着跟着,都会有所警觉,只是林琳自觉是个成人,再加上方秦眼中没有丝毫猥亵,否则林琳早就采取措施了。
譬如,换个地方晨练。
直到坐到座位上,罢工许久的痛觉神经才像主人报告,“您的脚伤真的蛮严重的,但是您却不重视,所以我只好,嘿嘿嘿”
于是方秦那叫个疼啊,这才隐约想起校医的叮嘱,最好打个石膏是什么概念。
只是一切都是值得的!惊心动魄的相遇是如此的值得铭记!
刘青青眼睁睁的看着发小往痴汉的道路一去不复返,满满的皆是不可思议!喜欢的魔力怎么就这
么大!
若不是方秦除了关于林琳的事情外,还是熟悉的配方,简直要怀疑是不是换了一个人!
喜欢真是太可怕了!若干年后,老腊肉刘青青每每被逼婚,避难到方秦家中,总会抱怨,若不是
少年时被种下了心理阴影,哪至于到有家不能回的地步啊!其实再多的借口也只是因为,没有遇
见独属于自己的那根肋骨!
总有一些人是那么的不愿将就!
正是在年少时见证了爱情的魔力,刘青青又何尝不是在等待,一个可以将他变得不像自己的人出现呢?
总说爱情在时间中发酵成亲情,甚至,变成了一种由激素控制的情感,其实这样未免也太看清了这个总是被人歌颂的情感。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蝼蚁尚且苟且偷生,爱可以使懦夫变成英雄,英雄变成懦夫!真正的爱情,正是因为其对象的不可替代,情感的炽热真诚,才会那样的被人们所向往!
不停更换的真爱,只是贪婪的人们为自己的*所盖上的遮羞布罢了!或许更是一种责任感的缺失!
☆、第十六章
放学后,校园的铃声叮叮,林琳与众人告别,约定周末复习的科目,备战期末考试,现如今,四人小组的学习走上了轨道。
之前以薛瑶为中心的模式已不适用,如今的四人小组,完成了基本的知识储备,培养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如今需要的就是大量的习题练习,熟悉各色题型!
因此四人小组更换了学习地点与时间,改为一周一次,交换错题集,随着众人进度的上升,能难倒的题目难度与新鲜程度也随之上升,薛瑶也受益匪浅呢!正所谓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出校门时,天色已晚,天气渐冷,太阳落山也越发早了,今天林纾要去上夜校,得早点回家做晚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