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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儿,去!”干瘦的男人吹了声口哨,向小巷里扔了半个干瘪的馒头。

巷角冲出来几个乞儿。

他们衣衫褴褛,全身只有一张勉强遮身的破布,露在外面的手脚上,全是黑乎乎的污迹。

脸庞和脖颈,也全积着脏泥,连眼神都是浑浊的。

馒头掉进了一片浅浅的水洼之中,很快便吸饱了灰黑的脏水。

乞儿们却不在乎这些。

他们争先恐后地向馒头跑去。

一只黑手刚刚摸到了馒头皮,就被另一只手打掉。

——馒头只有半个,可他们都想要独吞。

竟先与同伴大打出手。

乞儿们个子长得瘦小,力气却不小,争食打架的经验更是丰富。

招招狠辣不留情,专往人眼睛胯下脖子,等等脆弱的要害部位招呼。

有人甚至捡来石头,充作武器,毫不留情地往同伴头上砸去。

一边厮打,嘴里还一边叫骂。

被打的人吃痛尖叫,打中的人则得意地大呼,乘胜追击。

一片混乱之中,乞儿一个接一个地倒地。

最后,只剩下一个孩子,还能摇摇晃晃地站着。

光凭长相,根本分辨不出与其他人的区别——一样的瘦,一样的脏,半长的头发蓬成稻草,发尾黏成绺坠下来。一双大大的眼珠,从凹陷的眼眶之中凸出来,像骷髅上覆了层人皮。

更辨不出男女。

但降香知道,那是自己。

她虽然打赢了旁人,身上的伤痕,却不比倒地的人少。

头被人打破了,往外冒着血,小腿好像也被打断了,软绵绵地使不上力。

不过她并不在乎。

胸中充斥着喜悦——终于有吃的了。

而扔出馒头的始作俑者,却不会让她轻易遂愿。

他是附近有名的帮闲,镇日无所事事,就想到用馒头来逗弄这些乞儿。

看他们为了一口吃的,互相争抢,找点乐子,打发无聊时间。

他还没看够乐子呢!怎能这么轻易地罢休?

“我说的是我的狗儿,你是吗?这是给我的小狗儿吃的。”

他走近馒头,叉着腰,居高临下地看着小降香。

对于当时的降香而言,这名干瘦的帮闲,生得又高又大,个子似乎能通天。站在她面前,就像一堵永远翻不过去的铁墙。

“是!我就是你的狗儿!”她大声答。能有吃的,比什么都强。狗就狗,她现在可不就是一条狗,是谁的狗,又有什么所谓?

帮闲被她的回答取悦了。

哈哈大笑:“真乖!小狗儿真乖!”

降香以为他这是要放过自己了,便弯腰去捡馒头。

帮闲又笑了:“但我不止有你一只小狗儿,这该怎么办?不如你们抢着吃吧!”

他从身后牵出一只大黑狗——它和小降香一般高。

狗绳脱了手,黑狗狂吠着向降香冲过去。

先前还躺在地上的其余乞儿,全怕得跑没了影。

只留降香一人孤立无援。

她当然也怕狗。

可她好不容易才抢到一口吃的,她不愿意放手。

她下意识地撒腿就跑。

拖着她不甚灵便的腿,一瘸一拐地,奋力跑向巷子的出口。

黑狗在她身后,穷追不舍。

再往后,是那纵狗男人的大笑。

直到跑进了主街。

降香筋疲力尽,再也跑不动了。

黑狗追上她,就要扑向她!

降香一咬牙,将馒头珍而重之地藏进衣服里,贴着肉。

打人打得,打狗怎么就打不得?

她也向狗扑去!

尖锐的狗牙刺穿她的肩膀,降香痛得大汗淋漓,却并不为伤痛屈服。

趁着狗头凑近的时机,双手紧紧地扳住它的脖子,用尽全身的力气,掐着它往外掰。

牙齿也反咬在它的喉管上。

穿透它的皮毛,穿透它温热的血肉。

狗血喷溅出来的同时,黑狗的脖子也折断了。

可怖的大黑狗死了。牙齿还嵌在降香的肩膀上。

她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仅能蔽体的衣物,被鲜血浸透了。

“啪、啪、啪”旁边有清脆的掌声响起。

降香因为流了太多血,意识已经不太清楚了。

她的眼皮渐渐吹下去,身子也阵阵发冷。

不确定这阵掌声到底是真的,还是她幻想出来的。

但她也不在乎。

她摸了摸贴着胸口的馒头。

还好。还在。

她心满意足地往地上倒去。

太痛了,太累了,有些困。她想歇一下。

就一下。歇好了就有吃的了。

掌声确实是真的。

降香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与黑狗的搏斗之上,自然没看见,一架载着贵人的马车,停在了主街的正中间。

就在她面前。

是马车上的贵人在鼓掌——是当年的公主谢幼明。

她喜欢这瘦小乞儿不要命的凶狠样子。

也欣赏她徒手扭断狗脖子的天赋。

于是,她屈尊降贵地,从软纱车帘之中伸出手,示意站在车旁的护卫,把这倒地不起的小乞丐,带回公主府。

那只手,保养得宜,玉质纤纤,白净无暇,尖尖的指甲上染着鲜艳的蔻丹。

使气息奄奄,陷于混沌之中的降香,恍惚以为见到了九天之上的玄女。

庙里塑的泥巴神像,哪有这位神女的万分之一?

手臂上确实刷了白粉,可一点也不细腻柔润,比泡了水的墙皮,还要灰暗。

护卫是公主的府卫。

领了公主的命令,将小降香捡回去,找来大夫,从鬼门关将她拉了回来,医治了身上的伤口。

等她渐渐转醒,再喂她喝下些固本培元的汤药,至于能恢复得如何,谁也不敢保证。

大概是小降香的求生欲望够强,又害怕落下残缺,身子竟真一日好过一日。最终,与同龄孩子一般无二。

她这才能入府卫,与其他孩子一道习武。

这便是她小时候的经历了。

然而,待降香再长大些,因为长相不够起眼,公主已经忘记她了。

好在她认真刻苦,有一身不错的武艺,能为府卫办事。

便靠着这一点,在公主府之中立住了脚跟。

得到上峰的赏识不说,还能有自己独立的居所。

至于她入谢承思府,当时她除了武艺,和一些见不得人的经验,没什么特别的。若不是谢承思自己开口,向长公主要武婢,又逢上降香自荐,她根本不会送她去。

她自然也没指望降香,能在谢承思府中,有多大的出息。

派人联络各部暗桩时,都想不到她这个人。

直到降香得了谢承思青眼,公主才表现出赏识和重视。

能得谢承思的青眼,也有降香自己在暗地里使劲的缘故。

她被选去近身服侍,这确实是偶然。

但既能有这偶然的机会,她定然会牢牢抓住——她想要凭着这次,在公主府更进一步。

她出府前,已经摆脱任人欺负的境地,剩下的,是想要往上爬的野心。

权势,荣耀,她也眼馋的。

近在咫尺,为何不要?

于是,谢承思中药那夜,她闯进去服侍,与他有了肌肤之亲。

那时,她有没有心虚愧疚,时间太久,她记不清了。

这招确实有效。

公主果然求上门来。

她派出的使者,是她原先的上峰,要她暗害谢承思。

上峰久不与她联络,刚找上她时,心里还有些发虚,甚至还预先备下了威逼利诱的残酷手段,生怕她不从。

没成想,一件也没用上。

可到了这时,降香却犹豫了。

然而,沉吟不到一刻,她便应下了上峰。

毕竟,她早早就做出了选择——她选公主府。

公主对她有大恩。

在她的认知中,她必须要报答公主。

但她此刻的心境,与之前又大不相同。

她不愿对谢承思出手了。

他对她很好,比公主好太多。她不想恩将仇报。

在他府中当差,就算是还未受他青睐时,也能有宽敞明亮的屋子住,有热乎乎的饭菜吃,能继续习武,还能识字。

没有苛刻的管事娘子,更没有欺负人的美貌婢女。

谢承思的行事风格,与长公主迥然相异。

他喜欢探查消息,但不太喜欢做暗地里的勾当。便是不得已而为之,也不爱杀人,更别提暗杀。

所以,为他办事,也不太需要刀口舔血。

就算是搜集消息被人发现了,也可以龟缩回府,寻求谢承思这个郎君的庇护。

更别提,调到他身边之后,她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山珍海味,睡的是玉床高枕。

想做府卫,他就派她做,任她立威,不限制她同其余人交际。

不想做,也可以只在他身边伺候。

但恩情也有先来后到。

她必须先有命,才有幸见到谢承思。

公主的恩情绕不过。

两难纠结之下,降香提出了另外的两个要求:

第一,这是她最后一票,事成之后,就脱离公主府。

第二,由她来主导,如何加害谢承思。

上峰请示过公主,公主同意了。

降香早就考虑好了,公主一定会同意。

让降香自己主导,去害谢承思,她公主府乐得不沾身。

成了最好,不成降香自己担责,关她什么事?

至于脱离公主府,一刀两断。

若是失败了,此人就没用了,断了正好。

若是降香要中途背叛,叛就叛,让谢承思知道又如何?她就不信谢承思不知道,不信他不想杀她。

至高的位置只够一个人坐。

他们一同扳倒挡路的白氏,只是因着同样的目的,维持表面的和平,暂时合作。

降香走漏消息,不过是损失一次机会,和一名杀手。

公主府的杀手多的是。

而对于降香,这两点的意义却非同一般。

她想只害谢承思一次,还清公主的恩情。

往后,如果能有幸不被发现,她便脱离了公主府,绝不会再伤害他。

选择下毒,毒废他的双腿,也是降香思虑很久,才终于决定的方式。

她最先想到的是出卖消息。

趁着谢承思与当年的白党相斗,方便公主出兵,将二者一同拿下。

这样做,她能保下他的命,让他完完整整地活着。

但是,追随他多年的各位禁军将军,却免不了流血牺牲。

他的势力,也或许要全折进去。

她直觉这样不好。

多年心血毁于一旦,部属旧友皆成黄土。

就算他好好地活着,前日也再难追。

他还会原谅她吗?

可她想让他原谅。

长公主与谢承思,恩义两难全。

可她就是痴心想要两全。

谢承思毒入双腿,且有药可解,她便还有挽回的机会。

长公主不会再警惕一个不良于行的废人。

而谢承思所珍视的东西,也不会彻底消失。

至于什么时候解毒,这是以后要考虑的事情。

当时的降香选择回避。

现在却到了不得不面对的时候。

优柔寡断,终致今日之祸。

大概是为了防止降香逃跑,屋里的窗子全部都钉住了。

夜风吹不进来。

可也不知为何,她却莫名地打了几个寒颤。

竟至于浑身发抖,抖得停不住。

靠后的几颗大牙,又开始小声地咯哒咯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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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休假,下章小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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