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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歪着脑袋,很不解的样子,魔界这么凶险的地方,比人世间有野兽的山林要可怕千万倍,怎么会有人遮住自己的眼睛,宁愿失去观察的能力?
在一片混乱嘈杂的啼鸣哭泣声中,它轻轻地说:“好久没和人说过话了。我叫九厌,是一百年前,母树上结的第九个果子。”
婴厌是低劣的魔种,没有修行的天赋,没有野兽的尖牙利齿,拥有宝贵的智慧,又稀少到不足以让它们进行复杂的思考,特性又促使它们变成别的魔物的食物。
九厌是一个例外,也可以说是婴厌这个种族的奇迹。从母树上成熟后,它远比别的同族要聪明,并且有修行的天赋,运气也很好,偷偷摸摸去了人间,也没被修士发现,在人间待了一段时间。
九厌对盛流玉倒没有什么防备之心,它也犯了以貌取人的毛病,觉得盛流玉可能是个倒霉的修士,被某些强大的魔族抓来当作食物或者什么别的,不小心丢在这里,否则无法解释眼前这个人为什么这么脆弱,穿得这么繁复累赘,周身上下毫无灵力或魔气。
可能是真的太久没和人一起说话了,九厌又有婴厌一族的天性,此时讲得滔滔不绝:“人间真的很好玩,有那么多漂亮的玩意,那么多好吃的食物,真的好想再去一次——”
盛流玉打断它的话:“那你为什么回来?”
回到魔界,回到它的同族中,被无尽的烈火包围,凡间的那些有趣的玩意也经不住这里的高温,全部毁掉了。
九厌眉头紧皱,看起来有点为难:“你们人类不是说,叶子从树上掉落,最后还是要回到泥土里的根茎里?人间是很好,但我总是很害怕被人发现自己不是人,而是异类,永远不停找新的地方。后来突然有一天,我很想念自己什么都不会,和同族一起挤在岩浆退去后的滚烫石头上的那些日子,就决定回到这里了。”
也许别的魔物觉得婴厌只是一群弱小且吵闹的食物,但它们真的拥有灵智,也拥有感情,在它从树上跌下来,一无所知的时候,有别的婴厌托起它,喂给它从岩石中采集来的宝贵食物。
它找到了养育自己的母树,母树长在很偏僻的地方,没有什么魔物会特意前来捕猎。而地方偏僻又贫瘠,所以母树二十年才会结一次果,出生在这里的婴厌没有被魔物吃掉,大多是饿死的。当一只婴厌死去后,同族们会吃掉它的尸体,即使可能半天前它们还挤在一起唱无人能听懂的歌。
关于这些,九厌似乎也不想提更多,很快转移话题:“反正是我们救了你,不是说救命的恩情,报答时应该像岩浆上涌时那么滚烫热情?!总之,你要报答我!”
盛流玉:“……嗯。”
从人间回到魔界,九厌十分有创造性地将这句俗语进行了改编,丝毫没有发觉有什么不对。
至于婴厌为什么会从岩浆退潮的地方捞出盛流玉……
九厌有点心虚。
婴厌是很低智的魔物,生平所见之人唯有九厌,陡然看到一个人形生物倒在地上,还以为是九厌。七只婴厌就九厌在和它们开玩笑还是真的晕倒上产生了争论,最终还是某一只以寡敌众,决定把“九厌”搬回来。直到进入洞穴,看到里面真正的九厌,才发现救错了人,又吵成一团。
九厌对于漂亮的东西有着天然的喜爱,它托着下巴,喃喃道:“我以前一直觉得,人族女孩子的脸要比男孩子的好看得多,没想到还有你这样的,眼睛也是金色的,从来都没见过。你把脸送给我,就当作报答了,好不好?”
盛流玉微微偏过头,烟云霞垂在他的侧脸上,很多人的美丽浮于皮相,九厌觉得这个人不是,但它匮乏的语言无法形容。
盛流玉轻轻道:“不行。”
九厌被拒绝了,也没什么脾气:“算了,和你开玩笑的。漂亮的脸长在漂亮的人身上就好,长在我自己身上我也看不到。”
它虽然有一百岁,可能大多数时间还是待在婴厌的族群中,看起来有种幼童式的天真:“我现在的脸是一个人族女孩子的。她的肚子被人捅穿了,快要死了,求我帮她报仇,愿意做我的替身,把皮送给我当报酬。我在河水里洗澡,她看到我作为婴厌的样子,可能以为我是水鬼。当地的人总是说,水鬼要拖人下水溺死,扒下皮,披在自己身上,就能重新变成人了。我又不是水鬼!但是这么漂亮的皮,就那么烂掉好像也很可惜。我拿了她的皮,作为交换,杀了她的丈夫。”
到涨潮的时候了。
洞穴里的温度骤然升高,岩浆的火光照亮九厌的脸,那是与人类截然不同的神情:“不过幸好是我啊!故事里的水鬼都是不能上岸见光的,她又没告诉我她的仇人到底在哪。我找了一年。普通的人族真脆弱,婴厌被吃掉一半,还是能继续活下来,但捅穿人类的身体,他们就死掉了。我变成凶猛的魔物,想要吓吓她的丈夫,他吓得跪地求饶,胆子那么小。换上这身皮后,他把我当成那个死掉的女孩子骂了一顿,说不要这么不识抬举,如果我愿意,他可以把她的尸体葬入祖坟。”
它哧哧地笑了几声:“人族真的很奇怪,有的五马分尸也要保护不相干的人,有的又要杀掉自己的同族,总是做让我不明白的事。”
它又满怀疑惑地问:“你也这么奇怪吗?”
盛流玉并不是人。
但以九厌的标准来看,他大概也很奇怪。
宁愿身败名裂,宁愿以命相搏,那些是九厌不能明白的事。
曾经不知世事的小长明鸟也不能理解这些,但他现在全都明白了,谢长明让他感受到快乐,他也经历过痛苦。
但即使如此,他也从没有一刻后悔,想要回到懵懂,回到没有遇见谢长明的时候。
盛流玉缓慢地拂去身上的尘土,抹掉血痕,那些都是他自己的,没有谢长明的。
谢长明也是奇怪的人。
他点了下头,很轻地回答:“可能吧。”
作者有话要说:
九厌:嘿嘿,捡到一个好漂亮的人偶要怎么玩!
饲主is watching you……
第168章 债主
盛流玉首先要寻一个能待的地方,再做别的打算。
魔界的生存环境着实险恶了些,想要找到个能达到盛流玉心中底线的地方也颇为困难。看来看去,只有三十三魔天似乎可以遮风挡雨,勉强能住人。
盛流玉很轻易地占下了第三十三魔天。
魔界的消息一贯滞后,加上长明鸟堕魔之际,不知又出了什么乱子,魔界与人间来往的通道全部不能用了,并没有人知道第三十三魔天主人的真实身份。
盛流玉长得十分清俊矜贵,与寻常魔族凶恶诡异的样貌不大一样。而魔界之人,大多又以貌取人,譬如九厌,看盛流玉模样好看,就觉得没有什么威胁,欣欣然地在巢穴中和小长明鸟将自己的底细抖落得干干净净,之后才发现判断有误。如此一来,便有很多不知盛流玉真实身份的魔族想要来挑战,都没有什么好结果。
来的人多了,盛流玉也烦了。他在谢长明身边被养得十分娇惯,对这些都没有什么兴趣,困乏得很,越发觉得在魔界无须言语,架打得好就可以了。
小的时候,盛流玉不愿意被旁人发现自己的缺陷——眼不能视,耳不能闻,他不允许自己被人同情可惜,或是在背后被人谈论,他的自尊心过甚,所以装作一切正常,用闭口禅当作借口。而时至如今,却又嫌麻烦,索性重新蒙上烟云霞,堵住耳朵,只用文字交谈。
也不能算作修行闭口禅,修行是克制欲望,忍受痛苦,但盛流玉不是,他是放纵欲望,因为没有想看到的人,没有想说话的对象。
在第三十三魔天待了几日后,九厌又找来了,说是碰巧遇到了几百年一次的地动,岩浆将洞穴淹没,生活在那的婴厌一族无家可归,它又念起那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理直气壮要求盛流玉收留。盛流玉倒没太多所谓,任由九厌拖家带口将所有婴厌都带过来了。
婴厌是出了名的吵闹,九厌也难掩本性,经常化作原形,和同族滚作一团,嬉笑玩乐,日子过得十分快活……盛流玉堵了耳朵,什么也听不见,也装作不知道,还算得上清净。
作为第三十三魔天的主人,盛流玉对这里花费的心思还没有对当初在麓林书院住的地方多。大殿内空荡荡,没有多余布置,只拉了一张厚重的帷幔,阻隔了视线。九厌坐在门槛上打瞌睡,婴厌们在外面的院子里玩乐。这里有充足的食物,干净的水源,天气虽冷,但没有严寒酷热,石头缝里甚至长着看起来便很娇弱的花草,风一吹便摇摇晃晃,这是它们从来没见过的景色。
突然之间,婴厌像是察觉到什么,集体警惕起来,它们一个接一个地飞快跳起,井然有序地在半空中垒成一个整体,沉重地砸在地面上,整个大殿都在震动。
这是九厌唯一教会给同族的。魔界的魔物种类繁多,的确有一些体形瘦小,但拥有惊人力量,或别种能力的种族,但大多数都是以体形大小判断强弱。九厌教给同族,若是它们感觉到有无法逃脱的力量接近,就伪装成庞然大物,威吓住对方,让对方不敢接近后再逃离。
九厌也被惊醒,它睁开眼,远远地看了一眼,吹了声口哨,婴厌们四散开来,紧跟在它身后。
婴厌是弱小的魔物,没有自保的能力,也没有保护别人的能力。盛流玉接受婴厌时,曾绘制了一个用以逃脱的阵法。他的阵法之术是谢长明教的,从前几乎没有用过,也没想过用,因为谢长明永远可以解决一切。那些阵法中的各种图案看起来无比烦琐复杂,盛流玉以为自己已经记不清了,等真的绘制时,发现也没有很难。
送走同族后,九厌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决定回去看看。
不知为何,那个人还是没有到。
九厌走到内殿,撩开帷幔,突如其来的光亮让盛流玉皱眉。
他斜倚在软榻的枕上,眼前搭着烟云霞,很散漫且不耐的模样,不过偏过头,随手一点,半空中显出几个字。
“怎么了?”
九厌写道:“好像,有客来访。”
按照它对人类浅薄的认知,如果不是客人而是仇家,应该早就气势汹汹地到了,而不是现在还没有来。
盛流玉一直在等人。
等来的却不是他想要的。
因为他感觉到了那位来客的气息。
是很熟悉的人。
谢长明是不请自来的客人。
魔界是与人间不同的地方,三十三魔天也没有例外。
三十三魔天像是被漫天大雾掩埋着的海市蜃楼,一切都是灰色的,一切都淹没在黯淡中,连光影都模糊。谢长明曾对这些很熟悉,他前世在这里住过很久。第二魔天很高,高到似乎一伸手,就可以拽到天空中红的血月。从窗户往下看,有飘落的雪,翻涌的云潮,谢长明的手指伸进云雾中,他能感觉到冷。
说到底,谢长明只是一个人。
魔界不乏堕魔的修士,他们大多会选择回到人间隐姓埋名地生活,连在这里出生的魔族,只要去过人间,也会想留在那里。
所谓的仙家福地,谢长明也找到过很多,但都没有住过,必须要休整的日子,他会回到魔界。谢长明是世上修为最高的人,他杀了所有的仇人,拒绝了任何人的接近或是不知真假的慰藉,他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
人的一生就是在不停地失去、忘记,重新填满心,便可获得快乐,这是圆满的循环。
而谢长明的确失去过,却不会忘记,也拒绝寻找别的什么人或者物填满自己的心,他不能获得满足,所谓的快乐也遥不可及。以谢长明的修为而言,他想得到除了那只小鸟之外的什么都很容易。大海捞针并不是某种称赞,反而像是在嘲讽世人的痴心妄想。
执念过深的人,结果都不会太好。
谢长明的前世过得并不好。
人是依凭什么而活着的,谁也不能免俗。
魔界总是让谢长明产生不好的感觉,可能是让他想到前世,那些失去的日子。
而现在他已经重新拥有,却在一不留心间又失去。
所以要找回来。
谢长明抬头望了过去。
时隔多日,他又重新找到自己的小鸟。
盛流玉的嘴唇是艳丽的红,是灰暗中唯一的色彩,可以点亮雾,燃烧雨,是浓烈,是不可掩盖。
就像谢长明十三岁时从昏睡中醒来,抓到那只笨鸟。
他是谢长明的春天。
谢长明走了过去,动作不急不缓,径直坐在被帷幔遮挡的台阶上,没有任何敌意和冲动,只看了小长明鸟一眼。
盛流玉身上披了一件纯黑色的大氅,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皮毛,灰扑扑的,不显得鲜亮,谢长明不会给他准备这样的东西。
他似乎是怔了一下,直起身,没有系起的烟云霞缓缓飘落,露出紧闭的双眼,睫毛很轻地颤了颤。
谢长明伸手接住,递了过去:“你的。”
举止颇为克制,仿佛两人之间真的只是主客,他是不算亲近却突然来打扰的朋友。
而九厌是个在特定情况下很识时务的婴厌,立刻消失不见了。
盛流玉没有接,他撑着头,有点冷淡地看着桌上摊开的书。
谢长明终于意识到一件事,小长明鸟又重新戴起了烟云霞,大约耳朵也一同听不见了。
谢长明敲了一下桌面,伸手过去,在桌面上写:“相识这么久,连句话也不能说吗?”
也许,这是盛流玉从未预料过的情景。
他的手顿了顿,然后又动了一下,指尖很轻地在半空中点了一下,像是泪水落在平静的湖面,慢慢浮现出一圈很圆的波纹,涟漪扩散开来,形成几个闪着光的字。
他写的是:“之前说了,已经没有关系了。”
如果是开口说话,盛流玉说不定会因为太过勉强而暴露,语调会出卖一个人真实的想法,幸好只用写字。
谢长明只是轻轻皱眉:“养了你那么久也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