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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四月自多伦出发,转眼已经半年,这次长征将帝国带到几乎是世界的尽头,直达无人到过的境地,海的另一端,战事空前顺利,蓝色眼珠的大秦人实在不堪一击,如同探囊取物,西征虽然容易,紧凑的征战过程一站一站的推进,让我无暇顾及其他,结束一连串的收获与驻守分配,不到十月已踏上归途。
最近我常常想到她,那个在我心目中恬静的存在,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曾经听过有人形容头发像丝绢,我想她的秀发就是与此一形容相符,柔柔的软软的少女,她是第一个让我产生思念的人,可是,我不喜欢这种感觉。
严格来说,是讨厌这种牵挂。
到了多伦,我快马加鞭回到将军府,直接骑到正殿,手握缰绳,左脚在蹬右脚跨过马身,直接两脚落地,一气呵成,迳自入内,她手握画笔,看我走进来,她整个人痴了,呆愣愣的一动也不动,任由墨汁低落白纸,渲染开来.......一室无声。
走向前将她抱起,让她坐在画桌上,急不可耐咬上她的唇,她微微仰头,任我撷取的姿态,毫不留情地吸住她的丁香,不许她躲避,双手钳住她的腰,如此纤细,直到她被我吻到无法呼吸才停止,我的手不由自主的抚上她的发际,将她的秀发顺向耳后,低头凝视她的侧脸,半闭的双眼,睫毛如蝴蝶翅膀般的展翘,南人的鼻子一向过低,她却偏高,但又不如我族张扬,嘴唇不似南人的扁薄,也不是宽厚,一幅恰到好处的图。
突然间,有一股电流击中了我的心窝,贴近她耳畔说“等我回来。”便赶紧离开,我不明白为什么讨厌牵挂,却第一时间回府见她,我不明白突如其来的方寸大乱是为什么?厌恶无法控制的自己,我需要一颗清醒的头脑,我要逃离这个让我心智脆弱的温柔乡,踢蹬上马,绝尘而去,不愿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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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皇宫,这次我得到空前的胜利,大汗问我是否想要封地,蒙古铁骑人人善征,只要你有鞭子与马,没有要不到的荣华富贵,只要打的下来,都可以变成你的封地,我是大汗的义子,十二岁起随大汗南北征战,十五岁便独自领兵作战,我的确可以,也有绝对的资本拿到大片封地,十三年的征战绝非浪得虚名,可是我不想,我有义兄弟七人,我只听大汗的,不想加入任何一方,我不称汗。
已经无需向谁证明自己的才华,我只想要留在多伦,大汗允诺将封我万户侯之位,蒙古帝国唯一万户食邑的王爷。
接下来的盛宴依旧是熟悉的极尽奢华,喝不尽的葡萄酒,用不完的夜光杯,摆满各地征伐而来的琼浆玉液,酒池肉林不过如此,我半卧半躺在精致的波斯毯上已经在一轮敬酒之后饮的半醉,两名美人,一个在我胯间舔弄,另一个手搓着我的胸膛,用小小的唇在脖子前胸之间胡乱亲着,不知为何,突然之间我失了兴致,将两女斥退,她们两人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面面相觑,让他们拿了一些赏赐,挥手让她们走。
蒙古大军不需要随军的军妓,光各地轮流献上的各色美人取之不尽,以往我一夜不要说同时御两女,三人四人游刃有余,现在这些女人与游戏,都不再让我感到有趣,自这次出征开始,没有一个入得了我的眼皮,没有一个人可以解决我的欲望,不知道我在忍耐什么?为了谁在忍耐?
胯下依然精神,气闷地大口饮酒,不用酒杯直接破坛灌口,“哲也?你是主角怎么就一个人。父亲怎么可能没有给你美女.....”说话的人是阔出,我的义兄,最有实力,下一届可能称汗的人。
我点头表示招呼,继续狂饮。
“之前的女人没有把你伺候好。”他看向我还未消退的欲望,心领神会招来六人,发话“这是哲也大将军,得伺候的妥贴。”这六名女人哪有不懂的道理,哲也将军这样的人,如果能被他带走,那是最幸运也不过的事,不过,就算只有宠幸,也会有一大笔赏赐,无一不拿出浑身解数,希望能一夺欢心。
眼看哲也酒一坛一坛的开,任由那些女子在他全身上下不断游走,清晰可见两名女子同时口手并用,或吸或舔,又搓又揉的套弄他胯间的硬挺大物,过了很久,看似金枪不倒的猛物终于射出长久以来没有发泄的白浊,哲也随手抓住其中一人的头压向胯下,只见那女子虽然有点惊讶,不过随即乖顺的舔舐干净刚发泄出的浊液,还故意发出“啧啧”水声,这副淫靡不堪的场景,其他女子嫉妒的红眼,直接把薄透的纱衣全部解开,无不想勾引这猛物的主人进入自己的身体,
久违的射精,仿佛冲破这半年的禁欲,哲也起身抓起一名女人,令她趴在毯上,把自己依然肿胀的猛物,用力的一插到底,使劲的压着做,身下的女人被压制侵犯着,嘴巴却溢出淫荡的呻吟尖叫还故意抬高臀部,其他人不放过这机会,想办法在哲也的其他部位挑逗,每个人都想要占取一席之地,一整晚哲也像是野兽发狂一样,轮流在这六个女人身上释放,没有理性的宣泄。
我留在宫中五天都没有回去,除了第一天的放纵狂欢,接下来的四天没有再碰任何女人,只是停不了的嗜酒,这种跟自己赌气的喝法,好像把所有的愤怒都装在酒坛里,拿出经过半年配戴已经被汗水浸濡变色的手环,我终于了解自己的心意。
从小到大的教育里,流血不流泪,没有一个蒙古人喜欢弱者,在蒙古就算是女子从小也是马上儿女,软软小小的东西,那是猎物,我们是猎人,每个人都要学会保护自己,这是最基本的,需要别人保护的人,终将被淘汰,适者生存的沙漠苍狼法则。
无从得知我是从何时喜欢上她的,明明是不应该喜欢她的,她像琉璃一般的精致漂亮,也同琉璃一样易碎,从来没有如此用心呵护过一个人,没有任何人可以令我日日心心念念,
是天天与她同榻而眠的安心,亦或是第一夜不小心伤了她的心疼,可能在更早,玉泉关外城相遇之时,我没有跟她说其实不是驿站的马让她露出手脚,是我一眼就看到她不同旁人的出尘模样,虽然穿着边城女子最普通的打扮,一眼见到的,只有她,只见一眼,已刻印在我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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