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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开车。”楚瀛的声音拉着他的思绪回归现实。
“你怎么不开?”
“因为那是你的新车。”
丁厌是很想开一开超跑,但也没忘记问:“你好奇怪啊,买了这么好的车放着不开,还说送人就送人。”
楚瀛只说:“已经不适合我了。”如丁厌所想,这种车并不实用;所以他只在二十出头时喜欢这些玩具,新鲜劲过了再回头看,只觉得张狂浮夸,惹眼过头了。
不过本质上是他对车没有太高要求和极致狂热的爱好。
“恨你!”丁厌气鼓鼓道,“我仇富了。”
楚瀛:“但我还是很喜欢你。”
“不听!”丁厌捂住耳朵。哼,花言巧语……
来到浅蓝的车身前,他坐入先前浅尝辄止的驾驶座,在楚瀛的指导下调整好座位和反光镜,插钥匙转到底,听着发动机启动的愉悦之声。
丁厌忽然间停下手,手腕搭在方向盘上,额角靠上去,他注视着右手边的人,那张脸大约也如同这辆车,是万众瞩目、万中无一。
他突发奇想地问:“有一天你会不会也像对这辆车一样对我?”
楚瀛好似被问住了,略微不解地望着他。
“也许过几年,或几个月,你也会觉得我不再适合你了。”丁厌的眸光真挚诚实,他是真心想要知道答案,而非矫情自饰地为难对方。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你给人的感受是这样,没有什么能留住你。”
他的话声柔和,神情纯粹,言语直白明了。楚瀛的胸口缺犹如被钝痛一击,无以名状的苦楚随着呼吸弥漫在血液里。
“……是这样吗?”
“嗯。”丁厌残忍地点头。
两双眼睛直视彼此,这是第一次,先闪躲回避的是他。
楚瀛退让道:“那你想要我怎么做?”
“在我小的时候,我还有个好朋友。他比秦丞好多了,虽然同岁,却像大哥哥般照顾我,我粘人他也不嫌弃。每天放学,他都来我的班级外等我,我们一起上学和回家,中午还会去他家午睡。他会吹萨克斯,而我什么都不会,我们还一块儿做梦将来他成了音乐家,要给我留最前排的贵宾席位。
“但上初中后,这一切就变了。起先是体育课我们坐在操场边的石阶上聊天,我喜欢靠着他,然后就有女生过来问我们是不是一对。我很笨,没听懂,没过多久就有风言风语传我跟他是同性恋,而那些发育得早、高高大大的男生也聚集在周围嘲笑我们,开很下流的玩笑。
“然后他不再等我一起上学和回家,路上见到我,也不跟我打招呼了。我不懂,跑去他家找他,可是他连门也不愿意给我开了。我哭得好难过啊,比跟曲荷分手时还要难过,他妈妈下班看见我坐在门前哭,问我怎么了,我不敢说,自己擦干眼泪走了。后来在学校里,我看到他加入了那些吵吵闹闹的男生团体,他们一起踢球,追逐打闹,说话声洪亮粗犷。我就明白我是真的被抛弃了。
“说抛弃似乎也不对,朋友和谈恋爱都是双向选择。那就这么说吧,你们所有人,好像都有一个合理且冠冕堂皇的理由远离我。我不够像男生、我不够上进,总有一天,我也会不够有趣,不够漂亮。那时候你会和他们一样,离我远远的吗?”
丁厌抚摸着车内造价高昂的皮革,“你说你啊,应有尽有,无所不能。你的特权太多了,你甚至还能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世俗的物质和情爱,对你的吸引力和新鲜感,实在是很有限了吧。难道这辆车不够刺激不够美吗,但你依然舍得冷落它,免费送人也一点不心疼。”
“我说这些话,不是在对你表达不满。你说你喜欢我,其实我也很喜欢你,最有力的证明是——换做别的任何一个男人,我都没法突破心理障碍和他们发生实质关系。但是你,我可以。我喜欢你,所以我更想问清楚,你能给我一个期限吗?你能够留在我身边的时间是多久?三年?还是三个月?”
“我太害怕意外了,我想提前做足心理准备再和你成为情侣。”丁厌的手指溜进他的掌心,和他十指交握,“可以吗?”
楚瀛学习过人类有智慧以来发明出的最复杂的公式,以及解决各类深奥问题的思路,他从来都是最优秀的学生。然而他遭遇的绝大部分难题是无解的,它们像一个个光线透不穿的黑洞,一旦落入其中,便会终生囚困在黑暗里。
特权也好,天命也罢,处在他这个位置上,能用钱解决的困境确实不能算困境。
所以从他的角度看,丁厌的生活足够被称之为无忧无虑。
有父母亲友的疼爱,安稳顺遂,想要的东西不多,踮踮脚总能得到。没有深重浓烈的欲望或痛苦,是活在阳光底下的人。
但感情无法套用公式得到最终解,他自认为已经做到了力所能及之事去取悦一个人,可仍然起效甚微。
他想所有人都误解了,丁厌并不笨拙,反而相当通透;从最初就看穿了他的某些本质,所以和他周旋到今天,也只许诺他“我可以和你玩一玩”。
“我从没有抱着「玩」的心态和你相处。”楚瀛说。但与他的内心相比,口头表达是如此苍白和空洞,没有哪一种语言和词汇能够描述他此刻的心境。
丁厌是善良的,在他的眼神和脸庞上寻觅着答案,最终决定不再究根问底,摇晃着他的手道:“好啦,别这么严肃,我跟你开开玩笑啦。”
说着伏倒在他的身上,指尖摸着他的眉骨和鼻梁,“今天可是我的生日诶,你笑一笑。”
楚瀛捉住那只淘气的手,问:“那我们——”
“嘘!”丁厌急忙抬起另一只手堵住他的下半句,“都说了不要严肃了。”
楚瀛苦笑。
“我涂了口红,就不亲你的脸了。”丁厌在他左手的虎口处吻了吻,珊瑚色的唇印附着在手背皮肤的纹理上,莹亮生辉。
“祝我生日快乐,快说。”
楚瀛满腹的言语情感浑浊而朦胧,有如扑朔迷离的浓雾,涌漫到唇边,在舌尖打着卷化作一句轻盈的:“生日快乐。”
丁厌欢快地笑着,手掌离开他放回车身;俏皮的眼神轻笼着他,对他说道:“你是lily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男朋友,要好好珍惜哦。”
第40章 首饰盒01
当正式接受自己有了男朋友以后, 丁厌就不是很喜欢周末了。
这件事得从头说起。
众所周知,他当了二十多年的直男,在26岁生日的当天, 才意识到自己被掰弯了。
他的男朋友,高大英俊, 年轻富有, 家教良好且见多识广, 是千万里挑一的优质人类。——只有一个问题,也是最致命的问题, 他对他没感觉。
此处提到的感觉,就是指身体上的性吸引力。虽然不讨厌不反感, 但要他热情似火、胶漆相投, 那他也确实提不起劲……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某一个周六。
丁厌在衣帽间试穿一件刚收到的古董浴衣, 这是楚瀛在伦敦一场小型拍卖会上竞价所得, 具体价格他不清楚,但料想也不会便宜。
19世纪的欧洲曾小范围地流行过日式和服,有别于传统和服的繁复考究,欧洲人喜爱的是它雅致精美的刺绣和垂直的衣襟、宽袖带来的含蓄与神秘感;于是诞生了这种只作为睡袍的改良式浴衣。
楚瀛拍下的这件保存很完好,里衬雪白,外衫是很浅很嫩的樱粉色, 下摆染绘着蓝绿相间的山川河流,古典的飞鸟与冶艳的花枝, 景致极美。
毕竟是一百多年前的衣服, 丁厌起初穿上时还有些心理因素作祟, 可一上身站到镜子前, 他真是被美到晕眩了。
浴衣并不突显线条, 与他平坦纤薄的身材高度适配, 他的头发几个月没剪短,只修过型,过长的发尾柔顺地搭在颈间,搭配长袍已有天然的秀丽柔美之感。这一件的半幅带已遗失,敞开的衣摆长至拖地,走动时会露出若隐若现的脚踝,如此粉嫩的色彩历经百年还能炫丽如初,将他的皮肤衬得剔透雪莹。
不得不说,楚瀛的品味是真好啊……
丁厌在穿衣镜前面转来转去,拍了几张侧身照做纪念和参考。迟疑再三还是决心先不发给楚瀛了,留作惊喜吧。
“喵……喵嗷——”罐头循着主人的气息,猫脑袋顶开更衣室虚掩的门,探头而入。
丁厌把它抱起来,单手搂着它的前肢,又对镜拍了几张。松垮的睡袍和睡眼惺忪的猫,多么慵懒性感,他自己都快陶醉了。
罐头对气味很敏感,大概是不喜欢古董衣物上陌生的味道,嗅了嗅后突然挣扎着想跑。
丁厌一面要拿稳手机,一面又不想轻易放走它,于是悲剧就发生了——
罐头在他的脖子和小腿肚上各挠出一道伤口,仓皇地逃跑了。
“嘶……”丁厌的腿和颈侧火辣辣的疼,他没去追猫,留在原处摸索伤口,皮肤红肿破裂,果然出血了。
他拍下照片发给楚瀛,愤愤打字道:我试你买的衣服负伤了
楚瀛:它不是不挠人吗
:应激吧
楚瀛:嗯,痛吗
:当然痛啊!你好冷漠……/发怒
楚瀛:我很快回来了,帮你上药
:/右哼哼/右哼哼/鄙视/鄙视/鄙视
丁厌留着那两道血痕没管,坐到自家沙发上玩手机。
玩了几分钟,还是觉得楚瀛的态度有问题。那明显是在嫌他娇气吧!
你对我冷淡,那我也不理你了。丁厌打定主意。
确认关系后,他家的门锁录入了楚瀛的指纹,楚瀛也给了他自家房子的备用钥匙。
他裹着浴袍躺在沙发里,听见人进门,硬是没抬眼皮没支声。
楚瀛走到沙发前,手里拿着刚在楼下买的酒精消炎药和棉签,沉默地坐到地毯上,手探向他的膝盖,先碰了碰征求他的意见,没等到他反抗,便轻柔地从层叠的衣裳里托起他的一条小腿。
但不是这边。
丁厌这才漫不经意地抬起自己的另一条腿,习以为常地搭在对方的手臂,撩起眼皮道:“是这边。”
楚瀛也不多言,只提醒他会有点痛,忍忍。
凉悠悠的酒精渗入伤口,丁厌宛如踩到热炉灶上的猫,惊吓得收起腿,然后气哼哼地下了沙发,躲进衣帽间。
楚瀛紧跟着走进来,对这场莫名其妙的捉迷藏产生惑然。
丁厌退到衣柜边,离镜子很近,恰好能瞥见自己绮丽的侧影。
“好了,快过来。”楚瀛不再走动,只朝他招手。
逗猫吗你,丁厌不理睬。他做了二十多年男人,自然十分了解男人的心态,所以他盯着对方的眼睛,故意松动了半侧衣襟,露出一片莹白圆润的肩头和一条细细的内衣肩带。
垮下的衣襟堆叠在臂弯里,贴肤的洁白蕾丝露着一边角。如愿看到楚瀛的目光变了,他再佯装不小心地扯起衣襟合拢在胸前。
这次那只手伸来的速度太快了,他还未看清,就被人搂着腰拉到怀里,衣衫如花瓣般抖开滑落,展露出馨香白嫩的蕊心。
“不行……”丁厌挣脱开束缚,攥紧了衣襟穿回原处。他说:“你还没给我上药呢。”
他脖子的伤痕不深,尖细的爪印浸着鲜红,楚瀛想也不想,扣着他的肩膀吻上那块皮肤。
然后他们就在房间里待满了一下午。
由于是对着镜子,丁厌不可避免地要直面镜中的自己,他的手和腿都很漂亮,细细白白,缠着别人宽阔的背脊,缠着精悍劲瘦的腰身,那画面堪称活色生香,可比电影有冲击力多了。
然后心跳频率和体温一并升高,令人昏聩的燥热从胸腔和耳后扩散至每一条神经。
事后丁厌感慨万千,他也不愧为世间少有的奇葩了……
第一次和男朋友()有了感觉和兴致,居然是因为能欣赏自己的艳色。
因为过于羞耻怪异,所以他从未把这件事告诉楚瀛。他也从不敢说他对楚瀛的腹肌和完美身材毫无兴趣……每次他都是闭着眼脑补自己被……
但楚瀛是何等聪明之人,没多久便觉察出其中的微妙异样,多番尝试得出结论后,对方在卧室的天花板装了一面完整通亮的镜子,方便他更直观地观赏。
丁厌一开始是拒绝的,不过后来发现有镜子自己是会更……一点,于是日渐食髓知味地接受了。
说回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