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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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要请人打土胚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断尾村,引起了村里人极大的兴趣。
现在家家户户饭都吃不饱,他们家却有能力在这个时候弄这个,果然有一对出息的儿子儿媳就是不一般呐!怀着种种心情,大家都跑来围观或帮手,村子里很少有这种热闹事情了。
打土胚的老头还带了一个徒弟模样的人,据说是他的儿子,看起来倒像是爷孙。
两人都瘦得伤心,脸都瘦脱了相。很让人怀疑他们是否抡得动打土胚的木锤子,走路都是歪歪倒到的。
王老太再怎么抠门也不敢克扣这俩父子的工饭,住的房子是大事情,得罪了工匠后果很严重,指不定哪天顶子就砸下来了。于是她给煮了一小盆结结实实的红薯糊糊,放了两双筷子。两人告了一声罪,蹲在堂屋的地上头对着头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不知为何,看着这两人饿狼一样吃东西时的样子,程冬至心里有些难受,看了一会儿就撤过脸去了。
眼下正是农闲,王家所有的人都在帮忙,唯有几个宝贝蛋儿不知所踪,包括当事人大蛋儿。难得找到一个忙起来没空管他的时候,不知道跑哪野去了。
冬天打土坯很不容易,温度一低泥就不好活软乎了。于是王家的院子里升起了柴火盆,厨下也加紧烧着热水,滚烫的带着白气儿的热水前脚泼在泥圈里,那父子俩后脚就吆喝着号子搅拌起来了。
别看他俩瘦,力气可真大!
程冬至看着他们把泥拍软拍熟,打成柔软粘合的形状,然后倒在木制的模具里,拍得平平的。
土砖一流水儿地做好了,接下来便是上顶子。程冬至津津有味地围观着,不知不觉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那两人走的时候,程冬至悄悄地追上他们,把自己藏着的那个啃了一口的小半个锅盔给了他们。
“这怎么好?小姑娘,这……”两人都慌了,不肯接。
“拿着吧,是我爷让我偷偷给你们的。我奶抠,别叫她看到。你们也别说出去,叫我爷奶打起来可就不好了!”
两人犹豫着接了,他们把手举到额,谢了又谢,感动得热泪盈眶。
程冬至飞快地走了,心里还是很不是个滋味。
之前和泥的时候,两人都是脱了上衣的,那叫一个刺目。肋骨尖得几乎要刺破皮肤,看着像是涂了胶的骷髅架子。
虽然这个行为并不会有什么本质上的帮助意义,可程冬至不能不这么做。只有这样,之前看两个人吃饭时的难受劲儿才能稍微好点。
天微微的有些黑了。
程冬至忽然想起,自己一天都光顾着看打土胚,没去太婆那里。
算了,反正她也不图那一顿晚饭,看着王卫国那张脸还挺烦,不如去看看太婆吧。
第20章
农闲解放的不仅仅是地里的社员们,还有王家的小孩子们。王老太既不愿意看着家里人摆出一副饿痨相在面前晃来晃去,也不愿意让人撞见她给王雪花开小灶,便把话给搁下了:“别一天到晚在家里荡,外面还没被雪头子封上呢,出去找点吃的不好吗?你们娘老子在外头巴拉点吃食喂饱你们不容易,这么大个孩子了,一天到黑就知道白吃饱!”
于是,程冬至根本不担心自己回去晚了会有什么后果,说不定王老太还暗暗称心呢。这几天由于王卫国的原因三餐耗费得多,少她一个人也能省不少。
肚里有食,脚下有劲儿。程冬至三步两步就赶到了太婆家,才一推门进去,就看到大姐王春枝正在往碗里捞面,看到她来笑:“你就会赶巧!面才做得了,你就来了。”
程冬至做出夸张的表情:“哗!什么面,这么香?”
“吃吃不就知道了?”
王春枝利落地把锅里的面捞进大碗里,又揭开小灶那边的锅盖,舀了重重一勺深色的糊状酱类物体倾在了雪白的面条上。
浓郁的酱被刚出锅的面条一烫,顿时激出了极其诱人的香味儿,程冬至立即把门给关上了,还找来破抹布细心地把缝儿给掖了掖,安排好这些后随即扑到了灶台边上闻。
“是卤子!”
程冬至以前的时候就喜欢吃家乡风味的打卤面,一个人就着一叠洋姜片儿能扒拉两三碗。断尾村这边卤子的香气和老家的味道非常接近,让她有种十分窝心的幸福感。
王春枝把面摆好放在炕桌上,又拿出一盘子切好的腌蒜瓣儿放在中间。
“卤子管够,别舍不得泼!觉得味儿淡了自己去舀。”
“嗯咧!”
王春枝替太婆拌着面,程冬至拿筷子搅了搅自己碗里,吹了几下,迫不及待地就埋头吃上了。
王春枝做饭的手艺强的很,白面条被她坤得又细又匀,筋道又爽口,配上香喷喷的卤子好吃得叫人抬不起头。
程冬至尝出来,卤子是用豆腐干,葱,木耳,香菇和一点猪肉做的,大约还放了些酱油,真材实料到难以置信。无论哪样材料都是眼下很难弄到的东西,更何况这带着肥的猪肉?白面还好理解,大姐她是怎么变出这些卤子的呢?
在断尾村吃打卤面是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不到十分喜庆的时节或者十分值得庆祝的日子一般不轻易做。大姐她是怎么啦?平常一碗热水就冷馍便能打发的人,怎么忽然这样想得开?
王春枝注意到了程冬至边吃边看她的样子,笑着道:“别光顾着拿眼睛扫我!吃完了再和你说。”
太婆慢慢地吸着面条,她似乎还不太敢相信自己竟然能在平常时节吃上这样东西,一双眼谨慎地看着自己面前的碗里,牙齿也磨得很慢,似乎是在寻找更加真实的触感。
跟着两个曾孙女,她已经渐渐习惯了时不时打牙祭的这种“奢侈”的生活,虽然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日子可以过得这样好,可她脸上挂了肉,身上消了肿,晚上睡觉也香了,这比什么都值得念佛。想不明白又怎样呢,老人们都说糊涂是福。
程冬至狠扒下了三大碗打卤面,王春枝用她的碗舀了一点卤子,兑上锅里下面条的水给她喝。
面条水是白色的,热腾腾地加上咸香的卤子便是一碗香气扑鼻的好热汤。程冬至喝了一碗就撑得不行了,抱着肚子靠在墙边儿直叹气:“我这肚子,怎么这么快就饱了呢?”
王春枝被程冬至的言语逗得直笑:“才吃碗打卤面,你就高兴成这个样儿!那光荣大院里还能缺吃的?”
程冬至摇摇头:“我哪知道呀,我回来时什么样,姐你也看到了。”
王春枝楞了楞,的确是这么回事。虽然比断尾村里挨饿挨打的丫头片子要好一点,可怎么看都不像是省城里住好几年的模样,有种不上不下的违和与尴尬。
想到这,王春枝又心酸了:“妈在那边也只是个做事拿工钱的,平常肯定顾不上你,那院子里又都是惹不起的小霸王,孩子间打打闹闹欺负人没个轻重,你受苦了……”
程冬至忙抱住王春枝的胳膊撒娇:“姐,快别说了!我这不回来享福了吗?”
“享福?你享哪门子的福!那些畜生我就不说了,爸他,他……”
王春枝有千万种骂人的花样儿,可对着自己的亲生父亲,即便不满和灰心积攒了一肚子,终究也是说不出太野的脏话。
大家都说他是个好人,是,他怎么不好呢?
飞出山窝窝去了也没忘记家里的亲人,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提着脑袋去做各种危险的任务,就为的是让家里人都过得好一点。妻子和孩子不算家里人,而是“自己人”,一个无私伟大的人,是永远都会为了别人奉献牺牲“自己人”的。
虽然这个三观拿到后世被妥妥认为是凤凰男,难以理喻的坏丈夫坏父亲,可在当时的大环境下,这是舍己为人的典范,那是要被写在报纸上表扬的!
程冬至以前看过类似的文章资料,讲的是一个人领养了自己早逝兄长的遗孤,把所有的爱和精力都给了这个遗孤,家里所有的资源都紧着给遗孤不说,甚至还为了给他提供大学学费,不惜让自己的孩子去危险的采石场工作赚钱,最终自己的孩子意外身亡,遗孤含着眼泪拿着抚恤金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了。
她当时看到这则报道的时候,差点没骂人——这都是些什么人啊?那遗孤拿着人家的送命钱去上学也不怕晚上做噩梦吗?
可这件事在当时的报纸上刊登后,却受到了非常多的赞叹和表扬,认为这是一个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没有人为那个可怜的亲生孩子掉一滴眼泪,大家都感慨兄弟手足情深,那个叔父高尚伟大,等等。
更何况,这个年代大部分人都有一种扭曲的共识——孩子是没有自己独立人格的,她只是父母的附属品,百善孝为先,父母之恩如山海,无论怎样控制,欺负,伤害孩子那都是理所应当。
因为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无论父母怎样折磨孩子,孩子也必须得一直甘之如饴,待父母老去后无怨无悔地孝敬他们,然后磋磨自己的孩子,上演着新一轮的恶性循环……
程冬至看大姐又要落泪了,连忙拿话宽她的心:“我脑袋坏啦,不记得爸了,才不要享他什么福呢,我有大姐和太婆疼我。他们在家吃个红薯糊糊就喜滋滋的,我们吃的可是打卤面,还有啥不满意的。对了大姐,你哪来的这么些卤子呀?”
王春枝转忧为喜,得意地说:“昨儿看你没吃上糖,心里恼火着呢,今儿起了个大早去高二傻那里买白面。本来也没想着做打卤面,他家二姨淘腾来这么些东西,那傻子死活非要分我一半,我就买了他的。本来没有猪肉,还是他帮我去董大头那里割了一小块带皮肩肉来,要不然这卤子也不能这么香!”
程冬至连连附和:“对,可香了!”
“有油有酱的,能不香吗?”
“对!”
姐妹俩舒舒服服地把碗里的卤子汤喝了个一干二净,擦干净嘴,收拾好家伙,嘱咐了太婆几句话后,两人牵着手儿回王家睡觉去了。
次日清晨,也是王卫国回断尾村的第三天。
他罕见地出现在了姐妹俩的房间里,无视姐妹俩诧异和疏远的眼神,像是检阅士兵一样看了一圈房里的摆设,点点头:“很好,干净利落不邋遢,像你们的妈。以后去了别人家里也要这样子,干干净净的哪家公婆不喜欢?”
王春枝脸抽了抽,说出来的话就有些酸了:“爸你可是个大忙人,居然想着来看看我们姐妹了。”
王卫国听出了王春枝的不满,认真地说:“我这次假短,没多少功夫和你们说话,不过你们是大孩子了,姐妹俩互相也有个照应,难道还和小孩子一样哭着要爸爸要妈妈吗?这几天家里人都忙,冬枝儿小贪玩就算了,春枝儿你去做什么了?昨天一天不见你的人影!”
王春枝有点莫名其妙:“都农闲啦,我忙了一年,还不许我歇歇了?”
“现在是歇歇的时候吗?家里要翻修房子,你也是这家里的一份子,像你这么大的姑娘难道不该烧点茶水招待辛苦出力气的人,再把脏的地方收拾一下吗?”
王春枝气笑了:“大伯小叔家的孩子都不帮忙,为啥偏指着我要帮?这新房子就我一个人住?”
“谁家孩子谁管,我还能去指挥别家的孩子?”
王春枝才要反唇相讥,忽然外面乱了起来,不仅有人群骚动的声音,还有汽车按喇叭的敞亮鸣笛响。
“大吉普!好亮的车子!”
“这是哪家的孩子呀?长得真俊俏,真出息!”
三个人都是一愣,顿时忘记要说的话,出于不同的目的先后跑出了房间。
破烂污秽的院子外,村子唯一一条看得分明的土道上,果然停着一辆非常阔气的吉普车,干净得像是一路飞过来的,完全没有沾上任何泥点子。
几个穿着灰色中山装的人正在把什么东西往下面搬,两个小男孩站在一边儿,与这几个中山装隔着有一段距离。他们像是有着天然的屏障,在灰扑扑的围观人群中十分亮眼,让人一眼就能注意到。
大家都在抢着看这两个一看就不普通的孩子,围过来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然而,他们的眼神都自动捕捉锁定了躲在王春枝身后的程冬至,看的她汗毛直立……
第21章
是一高一矮两个男孩儿, 都穿着剪裁合身熨帖的小版呢子中山服和牛皮靴, 看起来挺括又精神, 和旁边站着的一身泥土流着鼻涕的乡下孩子简直云泥之别。
高个儿男孩皮肤黝黑,平头剑眉, 五官长得还不错,就是看起来有些凶相。他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死死盯着程冬至, 嘴里一口白牙微微露着,仿佛要咬人, 不知道在想什么。
程冬至胆战心惊地把目光挪到另外一个男孩儿身上去, 这一挪就再挪不动了。
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男孩子?
皮肤白皙, 头发乌黑柔软,看着年纪比程冬至要小一些,因为比她还要矮一个头。可能是因为身材比例好的原因,看起来并不矮, 反而显得腿长长的。
眉眼很是清澈俊秀, 然而一双乌黑的眼眸里却流露着隐隐的匪气。他在观察着她,发现她也看向自己的时候, 却垂了垂眼避开了目光,浓密而又长的睫毛微微动了一动,定格住了。
程冬至有些遗憾, 这样好看的眼睛和睫毛, 怎么就长在了一个小子身上呢?
“你就是‘小丁点儿’?”高个儿男孩忽然开口了。
才不过半年, 他就有点认不出人来了。
她的脸圆了一小圈, 不再是尖得可怕的下巴,头发被王春枝绞过了,留着很好看的刘海,看起来越发像一个洋娃娃。要不是眉眼还在,刘海缝儿里也露出那个若隐若现的疤,他也不能对着她提这个问题。
他的眼睛死死钉着程冬至,程冬至有些慌了。
什么小丁点,他在和她说话吗?
长睫毛提醒高个儿男孩:“她摔过。”
高个儿男孩恍然大悟,露出不屑一顾和讨厌的表情:“呿!摔过了还是这么笨!难怪给她东西也吃不到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