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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沈墨提着沉重的行李,拉着28寸的拉杆箱第一次站在大学校园里的时候,心情是舒畅的。
在沈父开车送她过来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离学校门口不算太远的地铁站和购物广场,地铁口通向校门口的宽阔大道和无数大树洒下来的树荫。再瞄一眼某团外卖上数个定位极近的餐馆,心中愈发满意。
虽然就在入学的前一天她的闺蜜唐月专门给她发了有关于大学宿友勾心斗角撕逼骂人的种种可怕事例,甚至跟她说有些心里阴暗的人会往别人的毛巾里放针或者是往眼药水里面里面滴胶水导致别人失明这种令人三观炸裂的恐怖案件,沈墨也仅仅是害怕了一瞬就恢复了自己激动的心情。
唐月啧啧称奇:“你平时可是个听了鬼故事能吓得几天睡不着觉的人,怎么这回胆子竟大了起来?”
沈墨得意地看了她一眼:“学长学姐在新生群里面都告诉我们了,上大学之后可以一直住校,就算是周末也可以不回家。以后你要想找我直接去我宿舍就好了,不需要再天天看我爸妈的脸色了。”
“其实叔叔阿姨也还不错,”唐月犹犹豫豫地说道:“我妈说她看到你爸妈一直在准备送你去大学的事情,我爸妈当时送我都没这么上心呢。”
沈墨撇嘴:“要不是因为沈凯跟我考了同一个大学,他们哪有心情送我,就算他们准备地再充分,也不是为了我,完完全全是为了他们那宝贝儿子。”
说起这个跟她一起出生一起长大的龙凤胎哥哥,沈墨心中冒出的不是欢喜而是愤怒。
沈父沈母都是普通人长相,沈墨这个亲女儿当然也不出彩,沈凯却像是开挂一般,专门挑着父母容貌上的优点成长,虽然算不上帅气十足,与妹妹沈墨一比,还是要好看一些的。
这兄妹俩成绩虽然一直差不多,学习态度却天差地别,沈凯平时吊儿郎当不听课,考试前随便翻翻书就能及格,沈墨却要头悬梁锥刺股才能维持自己年级中游的水平。
如果沈凯的特别之处只限于以上两点,沈墨并不会有什么怨言,她不满的是父母重男轻女的态度,以及沈凯暴躁任性的性格。
从回忆中清醒的沈墨忍不住瞄了一眼自己身边那位双手插在口袋里,穿着拖鞋哼着小曲儿大摇大摆往前走的哥哥,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入学第一天,所有的大一新生以及新生父母都在辛苦地搬行李,唯有沈凯一身轻松,身上连个背包都没有。所有行李都往父母那边丢,偏偏他本人还没有任何愧疚之心,一边嘲笑身边的沈墨打扮土气不如学姐们好看,一边暴躁地催促身后的父母跟上自己的步子。
沈父和沈母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紧随其后,一边四处张望一边对着新学校指指点点。最先发言的是沈父,他眼中有着轻蔑,却没有将这份不屑表现地太明显,只是冷淡地说了一句:“这三流大学环境还不错。”
大学一共有三个校区,沈家兄妹双双被分到西区,传说中条件最好也是靓女最多的地方。
由于正门位置略偏不方便行人进入,新生们全都顺着东侧门进入,起初还觉得有些拥挤,一旦进入学校便觉得天地宽阔。侧门正对着的是一条极长的道路,顺着坡一路往上走去,左侧是供学生们比赛玩乐的篮球场,一大一小。只不过此时只有小篮球场当中有寥寥几人顶着颇为刺眼的阳光在随意地投球,时不时撩一下衣服抹一把脸上的汗。
明显宽广许多的篮球场已经被学长学姐们占去了用地,正扯着横幅开着音响给新生们庆贺,有些入校较早已经差不多收拾完毕的新生正好奇地聚在周围,看着热情的学长学姐给自己献上非常能带的起气氛的街舞。
刚到九月的日子还是有些难捱,手中东西沉重暂且不谈,光是天上那耀眼的光芒和萦绕在身边的热气就足矣令人烦恼,好在校园之内的路边全是青葱大树,接连着洒下一片片树荫,暂时地缓解了沈墨的闷热。
沈母是个矮胖的大婶,面容看着喜庆和善,说话却一向尖酸刻薄。她看着四周的环境,皱的眉头全都挤在了一块儿,对着自己的一双儿女开始唠唠叨叨“:“早让你们用功学习,你们非要任性不听妈妈的话,现在进了这种三流学校,新生入学连个接送行李的车都没有。”
沈母天生是个大嗓门,又没有刻意注意音量,以至于周围负责给新生指路的学长学姐们全都诧异地看了过来,沈墨觉得丢脸,忍不住小声反驳:“妈,大学都是这样,就算北大清华也是一样,我们是来学习又不是来做贵宾的,哪有这么好的待遇啊?”
沈母仿佛没有听见女儿的话,继续唉声叹气,丝毫不顾周围人的目光:“老沈从小就是年纪前三,读的大学都是国外那什么坦斯福大学,可高级啦。你们两个倒好,补习班上了不少,学习却一直提不上去,一点都没遗传到老沈的优点。”
沈凯正在和旁边一位个子娇小容貌出挑的女生搭讪,见对方不理自己,不免有些懊恼。正想对沈墨抱怨几句,却听见了沈母这样的发言,忍不住反驳了一句:“那叫斯坦福,你可少说点吧,别丢人了。”
沈墨扫了一眼手表,发觉跟自己和宿友们事先约定好集合的时间点即将到达,也不敢再向之前那样慢悠悠地前进,对着家人匆匆交代了一下自己的去向之后,拐了个弯,提着东西飞快向右跑去。
沈墨手上提着的东西极重,就这样带着东西跑起来只觉得手腕肩膀酸痛不已,腿脚发麻,然而她是一个极其守时的人,实在不忍宿友久等,纵使再累再难受,也只得咬牙往前冲。
周围的新生大概是没见过这样的阵仗,更没见过如此彪悍的姑娘,接连着有几人惊叹出声,她却顾不得细听,只是在心中祈祷自己若真是晚了,宿友不要怪罪。
她跑了一阵,从两栋宿舍楼之间穿过,眼看着前方又出现了岔路口,她左右观望了一阵,随后左转,顺着坡继续往上跑。
如今她算是进入了宿舍区,左右两排全都是一栋又一栋的宿舍,她被分配到的宿舍楼在学校的最里面,也是最高的地方。一想到自己以后每次返校都要拖着沉重的行李箱走上这么长一段路,还要爬坡,沈墨顿时有些丧气。
沈墨的学校还算不错,虽然早早地给她们分配了宿舍楼,却没有明说是哪一层哪一号房,只说是等报道当天宿友聚齐之后才能向宿管阿姨领取钥匙,等阿姨分配楼层房间。至于宿友并非系统随机安排,而是让她们自己选择。
在此之前,沈墨早就加入了金融管理专业的大群,让她感到奇怪的是,她们这个专业人数并不多,一共也才三个班而已。她事先在群里看过分班名单,三个班加起来才一百人出头,与沈凯所报的会计专业相比,实在是人数稀少。
当时的专业大群并不冷清,沈墨高考完毕一直在外旅游,收到学校通知以及要加群的消息的她趁着回到酒店休息的功夫翻起了手机。
在专业大群里,一部分性格活泼的新生很快就在群里与学长学姐混熟,在群里谈天说笑好不热闹。沈墨较为文静,只是在群里礼貌地向学长学姐询问了一些有关于学校的信息,并多次在群里发消息说组宿舍,企图尽早把人聚齐,好让她安心旅游。
看着同学们都在群里发了组宿舍的要求,她思考了一阵,终究只写了一条“不在宿舍养宠物”。鉴于沈墨小时候被两只比自己还高的大狗追着跑恐怖的经历,她虽然爱看猫狗的可爱视频,现实中见了却害怕不已,因此并不愿与养宠物的同学同住一屋。更何况学校本也不准在宿舍养宠物。
组宿舍的过程并不算太顺利,先是有个妹子加她为好友,然后给她看了一些宿舍规则,问她能否遵守。沈墨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上面都是轮班打扫卫生,不要撕逼好好交流之类的正常规则,倒也没有严苛的条件,于是欣然答应,进了群和大家打招呼。
群里一个昵称较为华丽的妹子上来就问沈墨:“你对宿友有什么要求吗?”
沈墨想起自己在群里写的唯一一个条件,回答:“只要不在宿舍养宠物就行。”
群里沉默了一会儿,顿时炸开了锅,有人质问群主:“我们不是商量好要养宠物吗?为什么拉她进来?”
还有人手动@沈墨,问她:“你是不是说错了呀,到底是要养宠物还是不养?”
沈墨有点怯场,老老实实地打出一行字:“我很怕猫狗,所以不想养宠物。”
群主打出一排省略号,对她说了一声不好意思之后就将她移出了群聊。
沈墨的第一次组队就此失败。
第二次组队,宿友们都赞成不养宠物这一点,沈墨也觉得她们提出的条件合理,场面一度非常和谐。沈墨心中其实也有顾虑,群里的同学出自一班,只有她一个被分在二班,生怕平时和她们聊不到一块,但想着宿友都看着还不错,也就压下了心中焦虑。
过了两日,有人提出开学前一起出去逛街,其余几人都欣然答应,沈墨算是社恐轻度患者,虽然答应地迅速,心中却有些紧张,只怕不能在第一次见面给宿友留下好印象。
就这样过去了七八天,眼看着快到了约定出去玩的时间,沈墨也旅游回来了。
她一手拿着甜筒吃得正欢,另一只手随意地刷着手机,冷不丁看见群里有两同学商量着要养猫咪,她见她们聊的认真,并非在开玩笑,顿时慌了神。
她一直觉得养不养宠物算是个人爱好,没有对错之分,爱养的聚在一起,不爱养的聚在一起就好。既然想养,提前告诉她一声就好,突然变卦却不通知她似乎有点不太好。
她挨个儿点开其它几位同学的聊天框,小心翼翼地询问她们是否愿意养宠物,其它几位纷纷表示他们不在意,只有一位叫李文茵的较为不悦:“你当时说了不养,现在又说要养,不太合适吧?”
沈墨松了口气,连忙解释自己是不想养的,只是看群里有人在说,这才来试探她们的想法。随后又问李文茵,既然她们二人想法一致,要不要换个宿舍。
李文茵答应地爽快,沈墨与群中其他人委婉地说了一下原委,然后退群重新在大群里询问组宿舍的事。
这次她终于组成了宿舍,大家在群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这期间她和李文茵私下聊的比较多,她觉得这位同学看着和善,两人以后或许会相处还不错呢。
沈墨在跑去宿舍的时候回忆了很多,直到跑到一列又长又高的台阶面前才停了下来,她看了看自己手中的行李,又看了看台阶,不由得暗暗叫苦。正当她准备大展身手把东西全都提上去的时候,忽然听到男生的声音:“学妹,需要我帮你搬东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