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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片沼泽,只是在水泡子的更深处,我涉水往里走了很远,拨开掩映的芦苇,现出一片水面,绿水清漪波光摇曳,一个更高更大的新巢中安躺着两枚鹤蛋。雌鹤站在窝中,用长喙捞出水草软泥修整巢穴,雄鹤曲颈梳理背上的羽毛,迎着阳光一抖,溅出的水珠在波光中洒下一片星辉。

“真好,还是这两口子。”

黑颈鹤有补卵的习性,只是没想到他们依然留在这片沼泽。黑颈鹤有一种与世无争的仙姿,与鹤同立于水中,会感到莫名的祥和与安慰,光线变得柔美,空气透着芬芳。

我静悄悄地蹚回岸边,踮着脚望—挺好!在岸边看不见深水处的鹤巢,他们吸取了上次的教训。

“这窝蛋得加强监控,每天都来看看,不能再让人拿走了。算算日子,他们应该在七月中旬孵化。”我擦干脚,穿袜子,“泽仁,你是怎么发现的呢?”

“我一早从唐克回来,正好看见黑颈鹤往这水泡子里飞,我想起你们说过多注意鹤的动静,于是蹚水进来就看到了。”泽仁有点得意,“还有,你还记得住在我家附近的那窝狐狸吗?我儿媳妇说我们走了这七天,小狐狸变多了。”

“变多了?”亦风笑道,“你是想说他们长大了,变样了是吗?”

“不对,就是变多了!”泽仁伸出手指比画着,表示他的汉语表达没错,“以前是四只小狐狸,现在有六只小狐狸,一只狐狸妈,总共七只!”

“七只?这倒奇了。”我把脚往鞋子里一蹬,“走,去瞧瞧。”

我们俩趴在泽仁家窗户上偷窥狐狸窝。

直到天色将暮未暮,狐狸妈终于带着晚餐回来了,小狐狸们可算盼到出头之时,一窝蜂地蹿出洞来抢食嬉戏。

“……四、五、六……真的多了两只小狐狸。哪儿来的?”亦风摸着络腮胡子。

“不知道啊,”泽仁儿媳说,“你们去唐克的第二天,我就发现狐狸多了。”泽仁儿媳因为有身孕,没有去唐克,而是留在源牧照看牛羊,她对狐狸妈妈尤其同情,“我看母狐狸养那么多娃娃太吃力了,瘦得很快,所以每次我喂老狗墨托的时候就多煮一份肉摆在那儿,大狐狸晚上就会把墨托吃不完的肉叼走。她不怕我,墨托也不撵她。”

我用望远镜仔细端详,多出来的那两只小狐狸很眼熟,算算时间,我心里猜到了七八分,又让亦风也辨认了一下,那两只小狐狸果然就是他们—我们最初观察的那个被盗猎者残害的狐狸家庭所留下的孤儿。当时,那窝狐狸的妈妈和两只小狐狸的残骸都被发现,我们一直以为剩下的两只小狐狸也凶多吉少。我最后的视频记录里拍到他们在窝边等待妈妈到凌晨,爪子搭着对方的肩膀,互相慰藉,之后离开了失去母亲的家。没想到几天后,他们找到新家了。这窝的母狐狸收容了他们。

小狐狸的新妈妈舔理着孩子们的毛发,丝毫没有厚此薄彼,尽管她要抚养六个孩子,比原来辛劳多了,但她的举止却充满母性的温柔。这些看似低等的动物却有着高尚的情感。

“狐狸竟然有收养行为!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亦风说,“以往只知道狼有收养行为。”

亦风无意中的一句话却突然点醒了我。没错,狼的母性之强,甚至可以收养人的孩子。我们上次发现福仔和小不点的大小不一样,是不是意味着在后山的那窝狼中也有被收养的孩子呢?难道隔壁领地有落难的狼群吗?是盗猎造成的吗?狼的领地范围比狐狸大多了,如果福仔或小不点当中真有一个是养子,那么这么小的狼崽是自己投靠到新家的,还是被路过的狼群捡到的呢?我一想到这里,就不由得又为福仔和小不点担忧起来:他们找到母狼了吗?这会儿他们是扑到母狼怀里为重逢抱头痛哭呢,还是孤零零地在山谷里徘徊挨饿呢?

自从送回小狼以后,我们整日里提心吊胆,但为了尽量不打扰狼群,我们强忍住不进山,每天只放出航拍机巡视一圈,确认山里没有形迹可疑的人,再在小屋前用望远镜密切注视山里的情况。毕竟前一段时间,盗猎者在山里扰动太大,狼群需要安静地休整。

算算日子,福仔和小不点回山里已经第四天了,我们坐立不安。如果小狼没有找到母狼,在这寒冷缺氧的山旮旯里,饿到第四天就是极限了。

我们终究还是忍不住去山里查看了一番,然而再没发现小狼的行迹。

一天,县城里过来的游客给我们聊起,他们看到狼了,就在进草原的路上有一个藏家乐,打了很大的招牌,写着“藏獒、狼”吸引游客。

“他们拴着的那只母狼有这么大。另外还有四只小狼要卖。”游客们说。

我们紧捏的手心冒着汗,哪窝狼又被掏了?会不会有我们没救回来的那只小狼“双截棍”?又会不会是福仔和小不点回去刚找到狼妈妈和妹妹“飞毛腿”,却再次碰到盗猎者,于是被一网打尽了?我们慌忙打听地址,开车一百多公里赶去一看,都猜错了—那是一窝哈士奇。

虽然白跑了一趟,但只要不是狼,我们心里还是很宽慰。

回家的路上,我们绕道进城买大米、鸡蛋。采购齐备,我站在街心花园,一面啃锅盔,一面等亦风开车过来接我。

突然,我的围巾一紧,被人从后面一下子勒住了喉咙,谁胆敢在县城里行凶?!我慌张地抓住围巾,回头一看:“哈哈,是你!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谁啊?狼山上的那头梅花鹿。

他还是对我的围巾念念不忘,上来就叼住,边嚼边拽,勒得我直吐舌头。

“喂,你不准欺负他哦!”路边的善男信女告诫我。

天地良心,谁欺负谁啊?惹不起躲得起,我拽回围巾,急忙跳上车。

梅花鹿顶着车门,把脑袋探进车窗,接着嗅我的围巾。

听过往的人们说,法会期间,这只神鹿已经在城里逛了好多天了,他白天在县城附近的牧场吃草,晚上就在城里休息,有时候还回寺庙转转,城里人都知道他是放生鹿,任他到处走。

梅花鹿这些日子躲在城里呀!太挑战我的智商了。我捧着他的脸颊,搂着他的脖子:“小伙子,我还一直担心你呢,现在盗猎的都走了,你可以回山里去了。”

“这就是你说的那只神鹿啊?”亦风也伸手摸摸他,“真有灵性。”

“那当然,而且他还认得我,上来就扯我的围巾,跟我打招呼呢。”

亦风笑嘻嘻地发动汽车:“别臭美了,依我看,他是想吃盐,你围巾上全是汗吧。”

我阴了脸,这就是亦风最讨厌的时候,非要把浪漫的奇遇说得那么埋汰。

黑颈鹤补了两枚卵,小狐狸孤儿找到了新家,梅花鹿进城避难,为了繁衍,为了活下去,这些动物会想尽各种办法,这就是生存。

草原的日子清简如水,时光寂静无声。

小狐狸们一天天长大,有的已经开始换毛了。黑颈鹤的蛋能听到细微的成长声。一去无踪的福仔和小不点总让我们牵肠萦心,还有那久寻不见的格林……

六月末,山里有采不完的野菜,最馋人的是雨后山坡上生长的白色蘑菇,在山里随便逛一圈就能采到五六斤。

牧民们喜欢把这种蘑菇去掉菌柄菌丝,只留一个伞盖儿,翻过来,把糌粑、酥油装在蘑菇碗儿里,形状像蛋挞一样。生起一小撮篝火慢慢烘烤,蘑菇汁和融化的酥油浸润了糌粑,在火苗上混合成一种缠绵的味道,再随着热浪一个气泡一个气泡地将这种香甜味道爆破出来,老远就能闻到。烤好的蘑菇碗儿外酥里嫩,黏而不糊,中间的糌粑香滑融洽,若再点缀一抹香草,托在手心里,就像捧着一杯湿地小品。烤蘑菇是草原夏季里最精致的野外小点心。

去泽仁家探望小狐狸和黑颈鹤时,我们也用汉家做法,把蘑菇、大蒜切片配牛肉做成蘑菇肉片汤款待泽仁一家。

他们一个劲儿地称赞:“太香了,光是看着就好吃!”

可是他们就真的只是看着蘑菇汤笑眯眯地咽唾沫,却一口不尝。后来我才知道念经的人不吃大蒜。我原本是专程做给泽仁他们尝鲜的,结果事先没打听清楚。

亦风很惋惜:“蒜是用来解毒的,就算偶尔吃一次也没人看见……”

泽仁笑着摇头:“天在看。”

我们不再劝了,隐约有些惭愧。对没有信仰的人来说,无人管制的时候就可以钻空子;但对于有信仰的人来说,内心的自律是无法自欺欺人的。

每次进山采蘑菇都是我亲力亲为,亦风是个连小葱和蒜苗都分不清的菜鸟,实在难当大任,万一采到毒蘑菇,俩人都玩儿完了,我只使唤他为我开路放哨。

亦风偶尔会发现一两只狼的身影。日子久了,山里的狼不再刻意逃避我们,通常是慢慢走开或者隔着几百米的距离偷瞄我们在干些啥,赐给我们更多的机会去熟悉和认识他们。只是在这些偶遇的狼当中,始终没发现有哪只狼是我们的格林。

日落时分,我手里握着一块圆石,坐在石崖断壁上。这块圆石是我今天上山采蘑菇时捡到的,它白晃晃的,躺在草丛中,有网球那么大,我开始以为是蘑菇,走近了才发现是一块石头。狼山上片状的石块很多,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白色的圆形石头,这么好玩的石头是格林最喜欢的吧。离开格林的日子里,我哪怕看见一个很微小的东西都会想起他。想起他小时候每天早上都会叼一块石头,从小屋的窗户扔进来叫醒我,这是他的Morning Call(叫早)。那时候我总是做出生气的样子收缴了他的石头,不许他调皮。我没收了一抽屉的石头,害得格林再也找不到玩的了,只好叼干牛粪来扔我。

我捡起了石头,把上面的泥土擦拭干净,睹石思狼,我的眼泪顺着下巴滴在石头上。我把这块特别的圆石揣在怀里一路抚摸着,带上山来,坐在断崖边休息。

这处石崖在中峰山顶上,崖边几块高耸的巨石可以遮蔽出一小片阴凉。太阳烈时,我们走到这里总会在石阴下歇歇脚,吃点干粮。这里也曾是格林喜欢的小憩驿站,他最爱跳上石崖,抖擞狼鬃,居高临下地俯瞰整个狼渡滩。而我则喜欢背坐在他身前低处的大石头上,迎着山风,一双脚悬在千尺高的悬崖边荡啊荡,既心惊肉跳又心旷神怡。我把后脑勺靠在格林胸前,让他的狼影罩在我上方,我听得见他强有力的心跳。他会淘气地把下巴搁在我头顶上,像给我戴了一顶狼头帽子,他呼吸的热气吹在我额头上,痒酥酥的。于是我仰头咯咯笑着,看他远眺时下巴的剪影,看他俯首时两只狼耳之间洒下的扇形阳光。站在巨石上的格林,显得那么威武雄壮,也显得那么形孤影单。那时的格林已经七个月大了,他遇到过两次野狼,但是都没能被顺利接纳。

“要有信心,你跟他们一样属于这片大山。我的格林长大了。”我抬手摸着他的颈毛,“无论如何,妈妈都在你身边,一定要勇敢!”

他把爪子搭在我的肩上,站在我的肩头仰天长啸,我知道,他懂的。于是,我也陪着格林呼唤他的同伴,人狼的嗥声在狼渡滩上空回荡。

此时,我坐在老地方,闭上眼睛,那些嗥声还在耳际,那些画面都是活的。格林啊,妈妈今天捡到一块好圆好圆的石头,你一定喜欢的。妈妈在这儿睡一觉,你把这块石头丢过来敲醒我,好不好?让妈妈睁开眼睛就看到你的脸……行吗?恍惚间,我的肩膀一沉,格林的爪子真的搭了上来。

我激动地睁眼,猛回头:“格林!”

“是我。”亦风的大手在我肩上捏了捏,“别坐在悬崖边上,当心踩空了。”

我把着亦风的臂膀,挪回崖边的石阴下。

亦风接过我手里的石头细看,石头表面已经被我摩挲得又光又滑,沾满泪痕:“把这石头就留在这儿吧,如果格林也像我们一样常常过来,他兴许能看到。”

我依言把石头放在断崖上醒目的位置摆好。离开时,我默念着:儿子,这是妈妈给你找到的玩具,这上面有妈妈的味道,妈妈在这儿念过你的名字,如果你也经过这里,闻到了妈妈的气息,尝到了泪水的苦涩,快回来好吗,让妈妈看看你。

一天早上,我和亦风正在无名指山巡山的时候,亦风突然压低我的肩膀,让我埋伏下来。

“嘘,你看那是什么?”他指着山谷中的水源。

阳光把小溪照射出水银般的光亮,三个小黑影在陆离的光芒中晃荡。

“那是……”我眯缝眼睛。

“兔子?”

“个头没那么大!獭子?”

“行动没那么快!”

“……呀!是小狼!三只小狼!”

太好了,这就表示福仔和小不点回到了狼群,和飞毛腿聚头了。

“福仔!小不点!”我站起来喊了一嗓子。

其中一只小狼一听有动静,飞也似的往山坡上跑,一头钻进洞去。另两只一大一小的小狼刚听到人声的时候,也是吓一跳,撒丫子往山坡跑,跑了一段就慢了下来,回头寻找声音的来源。

“福仔!小不点!”我又喊,挥起手来直蹦高。

两个小鬼发现我们了,小脑袋往一块儿凑了凑,不逃跑了,继续玩。

已经钻进洞的那只正是狼妹妹飞毛腿,她刚才一跑,我就晓得是她了,因为这小丫头奔跑的时候总是单边—她前腿儿跑得快,后腿儿跑得更快,于是后腿儿总想伺机“超车”,因此她跑起来的姿势就是歪扭着身子的。

这会儿,飞毛腿躲在“家门口”探出半个脑袋,似乎不敢相信那两个兄弟怎么那么胆儿肥,她犹豫着自己是该躲,还是该出来加入游戏。

“是他俩没错!”我心里那个热乎呀。他们还记得这个呼唤了七天的名字—福仔、小不点!记得那七天里,我每次喂食喊他们,他们总是表情漠然,好像根本不知道也不接受这个小名。即使我给他们治伤喂食,他们也不像我们幻想中的那样亲近,始终像戒备绑匪一样防着我们。然而这一刻,不逃避就已经是一只野狼能给予人的最大信任和回报。小狼回家了,并且知道我们不会伤害他,还有什么比这隔水相望不离不去更加美好的感觉呢。虽然这个距离只能看清楚轮廓,但我们太满足了,这是我们与福仔和小不点失联半个月以后第一次看到他们平安的样子。

我们架起长焦摄影机和望远镜观察那三只小狼:福仔、飞毛腿和小不点。

小家伙们三个月大了,正在抽条,耳朵立了,嘴巴尖了,腿脚拉长了。这年龄正有使不完的精力,福仔和小不点在小溪边可劲儿闹腾。飞毛腿一会儿看看福仔和小不点,一会儿看看我们,观察了好半天,总算也放开了胆子。

亦风在山上的隐蔽帐篷里放哨,我试探着下到山谷中,架着小DV近距离拍小狼,几个小鬼头依然玩得毫无顾忌,没有嫌弃我的意思。

飞毛腿玩上一会儿就要担心地瞅一瞅我和亦风的动静。既然他的哥哥和弟弟都敢在我面前晃荡,她也不甘被嘲笑为胆小鬼,但我们毕竟是人,不得不防。没准儿她的妈妈教过她,人是动物界的公害。

福仔越长大越像格林。我心想,就把他当作格林吧,在盗猎者的眼皮子下面,让我们守护好他们,不要再让格林的悲剧重演了。

小不点在我们小屋生活的时候,我还觉得他挺温柔,可是在狼窝边,我才发现了他的另一面,这家伙个儿小脾气可不小。这会儿他正跟蚊子发火呢,这些蚊虫专门叮咬他的小鼻头和没毛的肚子,气得他在草丛中挥舞着小狼爪蹦来跳去,只要有蚊子掠过他眼前,他张嘴就咬。

我观察得正带劲儿,对讲机噼里啪啦响起来,亦风的声音急坏了:“糟了,糟了……”

我从裤兜里摸出对讲机:“啥?”

“快看背后……你背后!”

我后颈一凉,急忙回身。不好!大狼回来了!

是的,狼窝被掏过一次,大狼当然会提高警惕,不会离家太远了。我以前来狼窝那么多次都没遇见过“家长”,这会儿,我也光顾着高兴,几乎忘记了这潜伏的危机。这正是“久走夜路必撞鬼”,今天是在狼窝跟前遇到狼了。我跑不了,也动不了,刹那间僵成了一根虫草,全身所有的恐惧从后脑勺冒出了芽。

几十米外,那匹大狼嘴里叼着一只活旱獭从山坡另一侧冒了出来。在小狼们的簇拥迎接下,大狼一面小跑一面仰头把旱獭举高,躲避不断跳起来抢食的小狼,大狼要找一个开阔的地方放下猎物。

旱獭尖叫挣扎。也许是獭子味儿太浓,大狼没注意到人的气息;也许是蹦跳的小狼干扰了她的视线,大狼翻过斜坡才陡然发现了我。大狼惊得嘴一张,旱獭“扑通”掉在地上,獭子翻身就往山坡下逃窜,小狼们立刻撵上去围追堵截。

有人在,这些傻孩子竟然不躲!大狼火速扫视小狼,瞪大了狼眼和我的目光对撞,全身的狼毛都竖成了惊叹号!她是一匹母狼,苗条秀气。她的哺乳期快结束了,腹部的乳房也在萎缩恢复中,但下腹部却留着一块醒目的核桃大小的疤痕,估计是被抢奶的狼崽咬掉了奶头。她的鼻梁上有一道陈旧抓伤,鼻头都被这伤疤勒成了两半。母狼阴沉着脸皱起鼻翼,那伤疤也随之更加狰狞。她龇起獠牙,喉咙里的咆哮声咄咄逼人,那一口利齿随时要夺唇而出。

我咬紧牙,控制牙齿打战的声音。我摊开空手,尽量表示我无害,脚却继续僵在那里一动不动。并非我如此的沉着无畏,打从一开始发现母狼回家,我的腿肚子就已经抽筋了,虽然本能不断催促我逃命,而运动神经却处于断电状态,根本不听使唤。人是跑不过狼的,在狼面前一旦露怯,只有死路一条,除了壮起胆子强作镇定,我别无选择。

我和亦风多次出入狼山,与狼近距离遭遇是常有的事,但在其他地方遇到狼都不至于让我如此惊恐,因为我们知道狼不会伤人。通常狼都会主动避开我们,而眼下的情况却另当别论,我侵入了狼妈的幼儿园,并且她的宝贝小狼们就在身边,没有什么比护崽的母狼更具攻击性了!她排斥所有危险事物,何况是人。我此时的举动稍有不妥,母狼敏感的攻击神经就会被触发。

母狼瞅瞅小狼,又神经质地紧盯着我。她夹着尾巴,龇牙的同时不安地交替着前爪,她很紧张。我偷瞄了一眼不远处的小狼,立刻引来母狼不满的咆哮,她迅速上前几步挡住我看小狼的视线!她的狼耳朵摊平了,这是攻击前的准备动作。

我比她更紧张,我总觉得她看准了我的细长脖子,我下意识地把脖子往领口缩,母狼每龇牙吼一声,我就心虚地后退一步,人狼之间的弦越绷越紧。

跑也不敢跑,留又不能留,这么僵持下去不是办法。我残存的一点点思维提醒我,好歹我也是送小狼回家的雷锋阿姨啊,福仔和小不点总记得我吧。抱着一线希望,我颤声求助:“福仔!小不点!”

不喊还好,一喊之下,母狼救火一样奔扑过来。妈呀!我的心脏终于跳闸了,眼一闭就抱头鼠窜,一个跟斗滚下坡去。

好一会儿,我没感觉到被狼咬的疼,摸摸脖子,没断。我大着胆子睁眼一瞧,母狼还在山坡上,小不点抱着母狼的脑袋,福仔一个劲儿地舔着狼妈的嘴,一会儿就把母狼鼻梁上愤怒的皱纹舔平了。

飞毛腿却唯恐天下不乱,她躲在母狼身后,冲我龇着小獠牙煽阴风点鬼火,那跃跃欲试的样子似乎在说:“妈,就是这个偷窥狂,三天两头跑到我们家来,连我大便都要拍照。我帮你把她拖到厨房去!”她是个女孩儿,她的行为更倾向于向母狼学习。

人与狼之间距离一拉开,母狼倒是平静了许多,她用鼻梁拱着狼崽的小腰,推着他们回家。福仔回头瞅我一眼,小尾巴极轻微地摇了摇,母狼立刻用下巴狠狠磕在他脑门儿上,福仔“吱”一声痛哼,夹起尾巴,老老实实跟着狼妈走了。

我这才收魂附体,哆嗦着拖回摄像机。

神知道我是怎么移形换位到山上的,只感觉亦风贼笑着把我拉进帐篷:“你丫跑得比兔子还快!这母狼够泼辣!是个辣妈。”

亦风的笑让我更加委屈,我撩起袖子和裤腿,把滚下山坡时划破的伤口亮出来,怒道:“她想弄死我!你还笑!!”

他闻言收起笑脸,赶紧摘下帽子顺了顺头发,换上一副亲死党此刻该有的略带哀伤和悲愤的表情。“不怕不怕,辣妈不会真拿你加菜。她敢咬你,我就下去咬她!”亦风嘿嘿一笑,摸出创可贴帮我粘贴,“我在山上,旁观者清,刚才并不是小狼挡的驾,母狼冲到你面前的时候就已经停下了,小狼随后才撵上来,是你自己滚下山去的。你想想,咱们在狼窝周边巡逻那么多天,那附近能不留下人味儿吗?母狼肯定早就知道了,但是她并没有挪窝,可见她是不排斥我们的,她只是怪你当时靠得太近了。再说,福仔和小不点回家也肯定带着我们的味儿,母狼认识你的味儿,不会恩将仇报,只是吓吓你。”

我摸着脑袋上的包,惊魂难定,怎么也不能接受亦风“事后诸葛亮”的分析:“护崽的母狼做事不计后果,要不是我跑得快,她会不会真的攻击绝说不准,不信你下狼窝去试试。”

“不去,我还没活够。咱们别得寸进尺了,以后就隔着山谷观察他们,大家都踏实。”

帮我处理完伤口,亦风拿起望远镜继续往狼窝附近看。

小狼们不见了,可能是母狼辣妈让他们进洞了,而辣妈气鼓鼓地坐镇山腰,她并不进洞,似乎觉得这样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危险。初次见面,她也在“观照”我们,当我们自以为隐蔽地从帐篷窗口用望远镜照向她的时候,她总能冷不丁地穿透望远镜和我们对视,仿佛我们的一举一动尽在她眼中。

我摸遍腰包,找不到对讲机,可能慌乱中掉在狼窝附近了。我看着辣妈一副防火防盗防人类的样子,也涌起一种恶作剧的报复心理:我让你吓我,我也来吓唬吓唬你!我嘴角扯出一丝坏笑,拿起亦风的对讲器,清清嗓子:“福仔!小不点!格林!嗷——”

一嗓子刚吼完,哗啦,三只小狼飞也似的蹿出洞来,炸窝了!

这是什么效果?我们顿时乐了,原来不知哪只淘气的小鬼竟然把对讲机叼回了窝里,我这一吼把小家伙们吓飞了,四散逃跑。

辣妈一愣,火冒三丈地朝着其中的一只小狼追去—福仔又要挨打了。

不久,辣妈返回窝里叼出对讲机,远远地扔了出去,一仰头,凶狠地剜了我们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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