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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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凑过去,口气放得更软,“是我误会了,我不会再那样。”
她盯着黑暗许久,眸里浮起悲伤,却更像是认命,房内被她压抑的情绪渲染到沉重的极限,像这阴雨夜潮湿而逼人的空气。她轻声道:“我总觉得,我迟早会死在你手里。”
他猛地一怔。好久后他伸手摸到她的脸,指尖一点点下滑至脖子,在那掐痕上反复摩挲,有小心翼翼的歉悔。他再一次重申,“我不会再这样,我保证。”
见她不语,他又喊出两个字眼,“——慕心。”
她有一霎的恍惚,为着这个许久没出现过的称呼,这是她曾经的小名,养父母取的。
“慕心。”他再次喊出来,嗓音低低混进这雨夜的淅沥中,带着些讨饶的意味,仿佛染着垂髫年幼两小无猜的柔软,她原本坚硬悲哀的心瞬间便融化下去,恼怒消散大半——念在过去的温情与愧疚,无论他做过何种伤害她的事,她从来无法真正计较。
她在被子里闷闷地转过身去,像儿时两人闹过不快后一样,背对着他轻声说:“你说的话你要记得。下次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她似乎觉得这句话没有威慑力,又补了一句,“我就真不理你了,阿寅。”
这称呼意味着谅解,慕春寅的眼神一亮,像是乌黑的瞳仁深处燃起了两簇小小的火苗。他将脸伏在她被子上,柔软的蚕丝被传来她淡雅的气息,是熟悉的仲夏莲花香,他颔首,“我不会了。”
※
次日樊歆回了盛唐。昨夜慕春寅道完歉后说要给她出单曲,这是她喜欢的工作,于是她一扫前几日阴霾,一早便赶到了盛唐。
还没迈进公司大门,远远便瞧见门口围着一圈记者——大多都是等她的。樊歆惊了惊,没料到距《歌手之夜》过了一个多星期,还有记者蹲守在这。
记者一见她来便蜂拥而上,七嘴八舌将话筒塞过来,她礼貌的回答了几句,走进搂去。
才甩开记者,一进盛唐大楼,又遭到同事们的围攻,莫婉婉在人群里高喊,“姐们,歌手之夜实在太棒了呀!”
一群人跟着欢呼,有人笑道:“你丫深藏不露呀,平时看起来低调的很,参加比赛却有两大巨星作陪!”
其余的人跟着起哄,“快从实招来,你跟温浅赫祈都是什么关系!”
樊歆正要解释,汪姐不知从哪冲了过来,高举着手机惊喜地看向樊歆:“樊樊,你电话,温先生打的!”
☆、chapter 17情债
前阵子连绵不断下了好几天的雨,今日冬雨初晴,阳光淡淡的撒在地面,地下车库仍有股潮湿的水汽味。
雅黑的保时捷内,cd低吟浅唱着一首英文老歌,舒缓的蓝调透着淡淡的忧郁,温浅倚在真皮座椅上,指尖轻轻在方向盘上合着拍子。
他的视线不经意落在方向盘旁的蓝色签字笔上,他拿起笔,放在手心把玩。
饮水思源,像五年来一样,他握着这支笔,再次想起送笔的那个人。他想了很久,有些颓然。
他对那个人的记忆太少,虽然她为他失去了生命,可他却连她的模样都没看清。如果非要找出点什么形容词,他对她大概只有两个感受。第一,丑陋,第二,才华。
丑陋——是真的不好看,他晓得她暗恋她,因为她去琴房偷听他弹琴的频率实在太高。她胖胖的,戴着一个大口罩,口罩上面是一副夸张的黑眼镜,完全看不到相貌,后来他才知晓,她是脸上有疤才刻意遮掩。她经常来琴房,见了他便一副面容恍惚深情陶醉的模样。他厌烦却懒得驱赶,毕竟这样的人多如牛毛,赶也赶不完。
至于才华倒是真的,就在他将她归类于打扰他练琴的讨厌粉丝之时,她意外展现的才华让他诧异。
那是在他大三的某个下午,他正在琴房里练琴。夕阳穿透玻璃,为琴房的一切沐上辉亮的光。
她又来听他练琴,约莫是怕打扰他,她屏息贴着墙从他身后走过,将脚步压得低低的。
那会他正为齐湘不跟自己商量径自出国的事不快,本就心情不好的他再也耐不住脾气,抬头叱道:“你怎么又来了!烦不烦!”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冷如脆玉,眼神亦满是鄙弃。
她没料到他反应这么激烈,啜喏着:“不好意思,我只是觉得你弹得很好……”
他无声嗤笑,视线从哑光黑的钢琴上滑过,再掠过旁边棕红的小提琴金色的萨克斯,高档的西洋乐器被落日镀上一层暖色调,像是油画里打了柔光的艺术品,他的口吻含着漫不经心的轻蔑,“好?你这种人懂什么叫好!”
仿佛被他直白尖锐的话伤到,她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尖,慢慢朝外走。
他瞧着她背影,不愿她日后再来打扰自己,干脆来了句狠话,“以后别出现在这,你无知的单恋,只会侮辱我的音乐。”
她原本前进的脚步猛地顿住,许是最后一句话太过难听,她转身快步疾走,来到另一架钢琴前,一屁股坐下。
她面带负气之色,他懒得阻止,等着她上演一出自寻其辱的戏码。
然而他错了。
她背脊笔挺的坐在那,随手翻了翻正前方的钢琴谱,几秒后,她肘部一压,十个指尖骤然在琴键上跳跃起来,如施展了精灵的魔力一般,轻快地流连于黑白两色之间。
她专心致志的弹奏,旋律在艺术厅盘旋不休,过程足足持续了三分钟,从头至尾没有任何的坑洼停顿,一气呵成。
一曲毕后,他的目光由轻视化为愕然。
她顾不得他的眼光,随手拿起旁边的小提琴架在肩上,这次她连谱子都没要,琴弦已然开始拨动。
他愈发诧异——这首曲子是罗马尼亚作曲家迪尼库的《云雀》,堪称小提琴高音e弦上绝无仅有的颤音名曲。
斜阳弄影的艺术厅内,她那带着口罩没有丝毫美感可言的脸颊靠在小提琴上,音乐潺潺而出,时而婉转轻快如夜莺啼鸣,时而跌宕起伏若山泉飞溅。亮丽清悦的音色中,她对乐器轻车熟路掌控有余,那稳健的快弓功底及高把位的左手基础,还有急速旋律节奏弓法的灵活运用,赫然昭彰着她是深藏不露的高手——没有多年的熏陶与苦练,绝不可能达到这个水准。
两分钟后,音乐骤停。她放下小提琴,抬眸看他。
他的神情前所未有的愕然,像看一个外星人。虽然她带着口罩跟大黑框眼镜,长到遮住眼睛的厚刘海,让人看不清真实的面容,但他能感受到那一刻她的眼神,明亮如夏夜寒星,大胆到罕见,直落落瞧到他的心底去。
随即她笑了一声,“怎么?因为我丑陋,臃肿,卑微,所以,我就不配懂这种高级的玩意吗?”
她话落将琴重重往椅子上一搁,起身就走。一旁吉他被她的动作震出“嗡”的低鸣,她却只是一笑,背影落寞。
……
那次之后,他收敛了对她的轻视,爱才之心让他去打听了她的信息。她叫慕心,是小他两届的学妹。
那时他的乐团里正巧缺一名小提琴手,而她无疑是最佳人选。
三天后,他在自习室找到了她。彼时她背对他趴在桌上写着什么,他以为她在做笔记,没想到不是,她手下压着一沓他再熟悉不过的纸张。他趁她不注意抽了出来,下一刻便怔住,“这不是我废弃的曲谱吗?怎么在你这?”他瞅瞅上面潦草凌乱的音符,神情凝重,“我明明还没谱完,这后面是谁续的?”
他盯着她,几分诧异几分疑惑,“是你?”
她埋着头,依旧是那副大口罩黑眼镜厚刘海让人看不见脸的装束,“是我怎样,不是我又怎样?”
“你……”他被她的话噎住。
她搂着包包起身离开,他追了上来,拦在她面前,“你有才华,为什么要留在慕家?”
她转过身,胖胖的身躯背对着他,“谢谢温学长关心,这与您不相干。”
他眸里闪过忿然,清俊的眉眼在这微凉雨天里像淬着冷光的白玉,“你知不知道你的才华意味着什么?”
“我知道。”她声音平静到没有丝毫波澜,仿佛早已知晓,“可以被保送德国一流音乐学府m大。”
他目光微闪,“那你为什么不?留在慕家做一个下人,你就这么心甘情愿!”
她垂着头,粗大的黑框眼镜遮住了眉眼,他看不见她的表情,却能感受她这一刻情绪的悲伤与复杂。好久后她说:“让温学长费心了,这是我的事。”
他不可置信地瞧着她,冷笑道:“原来是我一厢情愿……好,既然你自甘卑贱,我又何必操这闲心!”
他临去时神色冰冷如霜,“慕心,以后,我就当没认识过你。”
……
他一向清傲自负,从未被人这样拂过颜面,此后他再没去找过她。
就在他以为两人再不会相见时,她再次出现。
——也是,最后一次。
在那个炎热的午后,在那条通往音乐剧场的熙攘道路上,当失控的货车撞开栏杆与绿化带,呼啸携卷着死亡之气冲向他的一霎,有人闪电般推开了他,空中爆出大簇热烈的红。
他被推到了安全地带,而她的身躯如软绵绵的布娃娃般飞了出去,街道上有人恐惧的尖叫,“撞死人了!撞死人了!……”
混乱的街道,她躺在冰冷的路中央,身体里的血如涌泉般一*出来,模糊他的整个世界。
她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慕家的人不知道把她的遗体带到了哪里,他连送别都来不及。
她离世之后,他才从莫婉婉口中得知。
这个叫慕心的女生,不美丽,不可爱。却,爱他许多年。
然而,当他知晓这一刻时,她已用整个生命为他燃烧殆尽。
……
“温先生。”
车窗外的地下车库潮湿阴冷,一团红色的影子站在车旁,轻敲玻璃窗,陷入回忆的温浅这才回过神来,看着透明窗外的女子。
樊歆身姿窈窕的立在那里,桃红色的宽松毛衣是堆堆领的设计,她小巧的下巴蹭在绣着蕾丝花边的高衣领里,衬托得肌肤愈发的白。一头乌黑的头发柔顺及腰,什么妆饰都没有,却偏偏显得雅静如清水芙蓉。她隔着车窗问他:“温先生,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温浅将手中签字笔放回去,慢条斯理拿出一副白色的耳机,道:“你耳机。”
“哦。”她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伸手去接,不想他手一缩,她扑了空。
他将耳塞握在手心,话音里若有似无含了丝恼意,“前几天我跟你打电话,为什么不接?东西落我这了,自己不主动来拿,就等着我送是吗?”
樊歆不知该怎么回答,前些天他确实跟她打过电话,那会她跟慕春寅正闹冷战,怕再次刺激慕春寅,她挂了电话。
好吧,其实也不全是因为慕春寅,她自己也不想接电话,她害怕再跟他有什么瓜葛。于是她垂下眼帘,无辜又温吞地道:“您可以不送来的,直接丢了就行,我再买一副。”
温浅气结,“我开车在城里堵了快一个小时,又这在这等了你十分钟。你连句谢谢都没有,就跟我说这种话?”他往外一指,“而且外面都是记者,你知道我有多讨厌被狗仔看见,多讨厌被胡乱编排吗?”
樊歆想了想这几天的新闻,因为温浅上《歌手之夜》的事,她与温浅还有赫祈三人的关系,被八卦爱好者们编造了无数个桥段,狗仔们为了博收视率,还尽往暧昧处联想,这让她很是头痛。她一本正经说:“就因为记者把你跟我放在一起乱写,我才不愿跟你见面,我不想给你制造麻烦。”
她口气真切,温浅气消了大半,道:“算了,反正我也习惯了。”
樊歆摇头,“可我跟你明明没有什么,我不愿被别人乱写啊。”
温浅一怔,她漫不经心的口吻隐带着嫌弃,仿佛跟他上新闻是一件多么不堪的事——这么多年,多少女人求着盼着都想跟他上报道啊!
他没由来腾起了恼意,道:“彼此彼此,我也不想跟你这种人有什么。”
樊歆居然很欢快的点头,“那就好。”说着她把手一伸,“那请温先生把耳机还我吧,谢谢你,我这就走,免得外面的狗仔队又看见咱俩在一起。”
温浅再度气结,手里的耳机还也不是,不还也不是,一路上想着的正事也忘到了脑后——他说是来送耳机的,其实是想谈谈下一部电影插曲的事,有片商拜托他作曲,他觉得樊歆的嗓音适合那首歌。
他忖度着如何开口,一只白皙的手却伸进车窗,樊歆已将耳机拿了回去,冲他弯唇一笑,唇畔两个酒窝再次显了出来,“谢谢啦温先生,我走了!”
不待温浅答话,她一溜烟跑远。车内的温浅看着她头也不回的离去,愣了半晌,最后用力一踩油门,车子轰的驶了出去。
※
樊歆回到盛唐办公大楼,招立时又引起一片骚动,莫婉婉跟几个人围过来问:“那个高高在上的大牌温浅找你干嘛?”
樊歆正要答话,叮咚一声响,不远处的电梯门开了,一张不受樊歆待见的脸走了出来——秦晴。
她依旧是低胸敞领齐臀的性感装束,见了樊歆,她哼了一声,高扬起下巴走出电梯。一只手却在此时拦了过来——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赫祈。
秦晴一愣,她与赫祈没打过交道,猜不懂赫祈的意思,但天王级的人物她自然是要巴结的,于是她摆起明艳的笑脸,“赫祈哥,有什么事吗?”即便是第一次打招呼,可她的称呼亲热到连哥都带上了。
赫祈礼貌一笑,视线落在樊歆身上,“说一。”
“你出院了?”樊歆先是惊喜,后是茫然,“你让我说一干吗?”
人群中的莫婉婉已经明白赫祈的意图,催道:“你说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