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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里大家就都只敢叫他痞子,稍微老实点的小伙子大姑娘,都被家里叮嘱离季天泽远点。
刚才温三民隐隐约约听见前头说了啥,骑着车子追上堂妹,“九丫……九凤,上洋车,我捎你回去。”
新民大队里温姓是最多的,其次是姓杨的。
大队里姓温的,最出息的有五个兄弟,就是温九凤他们这一支。
温三民是新民大队长温老大家的,现年二十五,孩子都俩了,只有一个妹妹温三凤。
温九凤是新民大队会计温老五家的小闺女,刚结婚不到一年就成了寡妇。
原身跟温三民差着岁数,又跟温三凤有点对照组的意思,从小就较劲,因此跟温三民不咋亲近。
所以温九凤这会儿只是笑着摇头,语气还是软软的,“不用了三哥。”
温三民扫了眼后头还在抽烟的几个大小伙子,想到刚才杨辉说的闲话,忍不住皱了眉。
“我带着你能快点到家,昨天五婶还让我碰见你跟你说,家里的葡萄熟了,让你回去摘,给你婆婆和小叔子尝尝。”
温九凤顿了下,没再客气。
第一茬葡萄最好吃,正好她今天拿了冰糖回来,葡萄可以一部分做葡萄酱,一部分借口拿去酱酒,带到供销社送人情。
回头她从空间里将葡萄酒散装点出来,给温家长辈和婆婆解解馋。
“那谢谢三哥啦。”
季天泽听到那小寡妇清甜的声音,像是故意放慢了速度似的,绵软却带着钩子,钩得人心里发痒。
怪不得新民大队的人以为他们俩人有一腿,这小寡妇就是存心勾引他。
季天泽眯了眯眸子,懒洋洋地咬断抽了一半的大前门,跨上自行车就走。
其他人尤其是杨辉,屁也不敢放地跟在后头。
天这么燥,又到了晚饭时间都饿着,他们生怕真惹季天泽急了眼,挨上一顿好揍。
自行车骑起来怎么都有风,虽然风也闷热,不用走路还是能舒服点,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温九凤,忍不住弯了眉眼。
随后一阵更急的风‘嗖’的从她身旁吹过,风鼓起的绿色军装几乎贴着温九凤的膝盖过去。
季天泽冷淡深邃的侧脸与风一起刮过,她看得很清楚,这人修长脖颈上清晰的麦色喉结,轻轻滚了滚。
他故意的。
温九凤在心里感叹,不管哪个时空的男人,真是长得越好看的,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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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季狗:媳妇应该在我自行车上!
架空年代文,就想写个家长里短,咸鱼过日子的慢节奏种田文,慢悠悠的甜,宝子们也慢悠悠的看哈~
老规矩前三章红包包预备。
一般早六点,二般(补更)零点前。
双开文《金玉迷障》7月11日开文,求收收鸭~
——《金玉迷障》文案——
[换梗了,悬疑推理换火葬场甜文,总大半夜写文鼓勇气好久也实在是不敢写,写点自己喜欢的。]
许琳琅一颗心痴痴恋着廖宸,为他放弃学业和事业,心甘情愿被廖宸在别墅里养了三年,多少小心翼翼和温柔都没教会他爱自己。
她在一个心碎的雨夜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
原来她曾众星拱月,游走在男人堆里片叶不沾身,被所有人瞧不起却又惧怕着,未曾吃过一点亏,站在金字塔顶端,孤家寡人死在医院里。
死前她觉得有点孤独,祈祷下辈子能体验一下爱的滋味,于是活成了这辈子的模样。
许琳琅轻嗤,体验过了,sb不好当,她还是做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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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宸曾嘲讽追妻未遂以酒消愁的好友:你这点出息,女人不能惯着,我这辈子绝不会低声下气哄人。
当时众人去看许琳琅,她懒洋洋斜靠在沙发上让人喂葡萄,只张张嘴就是一副活色生香。
后来廖宸确实没有低声下气哄人,他只温柔笑着,在晚宴红毯前弯腰给许琳琅提裙摆,亦步亦趋,深情凝望。
因为许琳琅觉得他冷着张阎王脸太丑,低声下气太贱,哄人太吵,她都不要。
众人:……真出息!
金玉为丝,筑巢箍雀,最后却不知成了谁的迷障。
第2章
等跟季天泽一起的那几个一窝蜂刮过去,温九凤在温三民背后偷偷鼓了鼓小脸,再次后悔自己刚穿过来那天,为美色迷惑的大意。
她穿过来时,正值原身受不了丈夫去世的打击,浑浑噩噩了半年,想不开上了新民大队的老庙山。
老庙山上有块不知道哪朝的峭壁,原本上头刻着经文,新蓝国成立后经文被刮掉,峭壁还在。
原身想跳下去追随丈夫而去,恰好遇到温九凤被丧尸咬死,两个人刹那间就完成了交换。
冥冥之中有个机械声音告诉温九凤,原身去平行时空跟没死的丈夫再续前缘了,但原身是一本书里不可或缺的路人甲,所以她才能穿过来。
路人甲到啥程度呢?那声音都不屑告诉她书名叫啥,就告诉她女主是温三凤,对照组是原身的亲姐姐温四凤。
为啥不可或缺呢?她死了,从小带大她的姐姐温四凤在悲痛欲绝之下,恍惚中被车撞死,没办法成为温三凤的对照组了就。
温三凤没了比拼的动力,不会咬着牙去她丈夫的军营随军,没有她照顾,受了重伤的男主留下隐患,剧情没走完就会嗝屁。
那不行,所以这路人甲必须在。
温九凤的任务也很简单,活到剧情结束,女主考上大学,携夫带娃去念书就行。
温九凤消化完原身的记忆,大喜,这里是民风最为淳朴的六十年代,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活着跟喘气一样简单。
没有丧尸!没有狗比大佬!山清水秀好吃的遍地是!
她本就是个孤儿,末世时也是随遇而安,穿过来没有任何不适应,当即就高高兴兴顺着记忆要回家。
但她忘了,原身死了丈夫哀莫大于心死,睡不好吃不下的,刚走几步她就眼前一黑,顺着山上的矮坡滚下去了。
要不是被人拉了一把,估计她当场就要撞树上开个瓢啥的。
温九凤浑身又惊又软,抬起头看见了拉住她的人,正是偷偷来后山打牙祭的季天泽。
可能是快要饿晕的幻觉,也可能是生死之间心脏剧烈跳动带来的错觉,她看到剑眉星眸满脸冷唳的季天泽,觉得他好像在发光,好看极了。
这年代人们更欣赏的是正气阳光的国字脸,季天泽这种五官深邃,脸庞线条凌厉的,更像让人敬而远之的反派。
可末世里,这样冷漠桀骜的样子代表着不好惹和实力,更受人追捧。
温九凤倒没什么旖旎心思,人天生追求美好和强大,人家还救她半条狗命,她抱着欣赏的心态想跟人示好。
所以她放软了声音扬起一抹灿烂的笑,“小哥哥,我快饿晕了,你有吃的吗?”
刚过来身体和魂儿还未彻底融合,温九凤感觉得到空间,但打不开。
在末世,想生存就要学会嘴甜脸皮厚。
称呼够甜没毛病,跟人家要吃的脸皮够厚,妥妥的。
她记得当时季天泽轻嗤了声,大概见她面色实在不好,随手扔了块大白兔奶糖给她。
“谢谢小哥哥,回头我加倍还你。”她笑着谢过,想着寒暄几句缓缓头晕再走。
还不等季天泽说话,有人上山砍柴,正好看见俩人一站一坐笑语晏晏地说话。
俩人因为刚才的拉扯,衣服都有点乱,温九凤还滚了几下,身上全是土。
上山砍柴的是个姓温的中年妇女,温九凤要叫表婶。
沾亲带故的当时没看出来咋,人家听说温九凤差点晕过去,摔得不轻,还把她送回了家。
可好巧不巧的是,那天有个知青和大队一个姑娘在附近亲嘴儿,让人瞧见了,报到大队里。
知青和那姑娘很快就结了婚,温家表婶吃席的时候跟妯娌说起来,那天也碰见季天泽和温九凤了。
说着说着俩人想起来,好家伙,季天泽也是以知青身份来的新民大队。
温表婶一拍大腿,忆起那情那景,这不会又是一对儿吧?
新民大队是个和睦的大队,各家各户之间也没那么多摩擦,还挺有荣誉感的。
要真传出什么不好听的,让革委知道了,把季天泽和温九凤拉出去游街,别说姓温的不答应,大队也丢不起那人。
所以听到的队员只是暗地里说,谁也没往外传,可碍不住大队里头藏不住话。
很快队里就都‘知道’了,民兵队的季天泽和温老五家的九丫头有一腿。
……
“到家了九凤,掉雨点子了,你快进去吧。”温三民停住自行车,打断了温九凤的出神。
“那伞给你,一会儿让我爹去你家拿。”温九凤跳下自行车,取下挂在绿挎包上的伞递过去。
都没等她伸直手,温三民就骑着车走了,“不用,我马上到家了。”
温家五兄弟住的都不远,就还剩几步路,夏天也好洗澡,进了家门拿温水一冲,这天儿正舒坦呢,大男人哪儿那么多讲究。
温九凤收回伞,顺便将包里的报纸和冰糖瑕疵布换回来。
她也没撑伞,将嫩白的小手搁在额头上,慢吞吞进了家门。
温老五媳妇杨春花看见温九凤不疾不徐的动作,气得慌,“雨点子这么密,你就不知道跑两步?”
她跨出堂屋门小跑到天井里,拽着温九凤进门,“不叫你不知道回来,我和你爹白疼你这么些年了。”
“天儿太热了嘛。”温九凤冲着杨春花笑,她知道自己笑起来显得乖巧喜气,讨长辈喜欢。
杨春花哼了声,接过温九凤的挎包放在堂屋桌上,给小闺女倒了杯凉白开塞她手里。
“我跟你说的事儿你考虑的咋样了?你要想好了,我让你爹找你大伯,让你大伯跟季天泽说。”
见温九凤低着小脑袋慢慢喝水,就是不吭声,杨春花心里的燥气连外头的雨都浇不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