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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之后,我就没再遇到孟哲恩了。
也许就如何诗晨所说的,他只是个生命的过客,没必要打扰我日常。
好不容易放晴的星期六,让我有股想要摄影的衝动,一大早就持着相机往公园走去。
「汪!」
我刚把大门关上,便看见隔壁住户的门正好打开,浅金色的生物迅速窜了出来,牠咬着一个黄色的飞盘,雀跃的摇摆着尾巴。他的主人不疾不徐的走了出来,手中拽着牵绳,不让那隻大狗跑太远。
他锁好了门,正好瞥见我手中拿着相机,问道:「你又要去公园摄影了吗?」
「啊......」我迟疑了一下,看到在一旁打转的大狗,缓缓点头,「你们也要去吗?」
「嗯。」他扯了扯牵绳,像是在告诉大狗准备出发。「要一起去吗?」
「好啊。」
一路上,他都没有发话,只是走在我的身旁,偶尔扯扯大狗要牠走慢点。
大狗小心翼翼地咬着飞盘,好似那个飞盘很珍贵一样。
「那个飞盘,我以前没看过。」我缓缓开口道。「是新买的吗?」
他点了点头。「算是给牠的玩具吧。」
「这样哦--」我理解的点头。
虽然他并不太喜欢大狗,却又对它无比的呵护,他们的关係,总是令人感到疑惑。
「你为什么会喜欢摄影?」
「啊?」他突然问起了话来,让我来不及反应,迟疑了一会儿后,我回答了他。
「可以把眼前的画面记录下来,变成永恆不衰的回忆,还能透过照片,带给其他人不同的感受,这也是我会喜欢摄影的原因。」
「所以,你想靠摄影维生吗?」
我皱起眉头。「不管是正职也好,业馀也好,我都能接受,只要能一直拍下去,我就心满意足了。」
他怔怔了一下,尷尬地扯开嘴角。「我没有别的意思。」
听见他这么说,我才意识到自己方才太过激动,摇了摇头。
「我知道。」我紧紧的握持着相机。
「太多人跟我说过,玩摄影只是毁了自己的前途而已......」
「但是,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不也很好吗?」他敛下眼说道。
我抬起头望向他,为什么这些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却带着莫名的哀伤。
他有着令人称羡的才能与天赋,却羡慕平凡人所拥有的生活。
我牵强的泛开笑容,试图转换一个话题。「牠,是不是没有名字啊?」
「嗯。」遛狗男望向了大狗,缓缓道。「我没有帮牠取名字。」
「那我们要不要来帮牠取个名字?」
他抬起眼望向我,不解蹙起眉头。「我们?」
「对。」我笑。「我和你。」
当我说完后才发现,自己讲得太过曖昧,原本想解释自己的意思,但他却没有丝毫迟疑而点头答应。
「话说,大狗是男的还是女的啊?」
「看不出来吗?」他戏謔的勾起嘴角。「牠是女的。」
我真的看不出来。
「那么,你想帮牠取什么名字?」
我把手指放在下巴处,认真的思考着。「还没想到,想到再告诉你吧。」
他突然噗哧一笑,我不解的望向了他。「你明明很怕狗,怎么突然关心起牠了啊?」
我嗤之以鼻。「毕竟我们也认识一段时间了啊。」我低下头,凝视着手中的那台相机。「虽然我很害怕狗,但我会试着跨越那个心魔,因为......」我顿了一会儿。「我很想和牠做朋友,就像和你做朋友一样。」
他一愣,随即颊上又浮现了过于温柔的笑容。
「谢谢你,愿意成为牠的朋友。」